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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

小说:

冤种舔狗只想搞事业

作者:

风雪添酒

分类:

现代言情

日理万机的关总挤出了一点时间,和弟弟谈了谈人生、讲了讲道理。

关明熙原本没有这个打算的。

他虽然提前从公司回来,但实际上还有几份文件没有处理。

不算紧急,可他不喜拖拉,只要有一点闲暇,就会优先把工作处理干净。

工作处理完了,才能更好的休息。

但现在弟弟的事比这些可以暂时搁置的工作更重要。

看到林照夜卖乖的模样,关明熙一瞬间又联想到他的过去,想到林家,又想到林父。

以前林照夜是众星捧月的林家少爷,面上光鲜亮丽,为了白月光闹出一桩又一桩的荒唐事,林老爷子却依然对他宠爱有加,默默跟在后面帮他收尾擦屁股。

谁见了都只会觉得,林少爷日子过得不错,肯定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头。

所以出事之后,大多数人都觉得林少爷一定很快就会崩溃。

亲爹的偏爱宠溺,身边人的追捧,苦苦追求的“真爱”,光鲜亮丽的林家继承人的光环……

一夕之间全都碎成泡影,还加诸在别的比他更优秀的人身上。

换谁都得破大防。

关明熙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随着对林家深入的调查,以及这段时间和林照夜的实际相处,关明熙过去那些想当然的想法被一再的推翻。

如果那些金玉其外的光环都是假的呢?

林父对林照夜这个独子看中是真,但真心如何却很难说。

如果真的爱自己的孩子,不会将他丢给保姆和司机照顾,不会频繁地给他更换后妈,不会任由情人跑到儿子面前耀武扬威,也不会一直缺席儿子的各种家长会、生日会。

就连林照夜追着聂潮汐跑的时候,林父都不曾教过他要懂得辨别人心。

他只会和别人说小孩子不懂事,玩玩而已。

林父最爱的永远只有自己,其次是继承人这个身份。

没有别的人选的时候,林照夜再“废物”,他也闭着眼睛宠。

但有了更好的选择,他也能毫不犹豫地抛弃这个不中用的儿子。

外人震惊于他的绝情,是因为只能看到表象。

身在局中的当事人,难道也同样对此一无所觉吗?

关明熙最终想起来的是养母这么多年对亲儿子的念念不忘。

曾经年少轻狂时,听说林少爷在外不学无术的大名,得知林家对池女士的伤害,关明熙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便宜弟弟抱有很深的成见。

他没再养母面前说出口过,但确实真真切切地想过——凭什么。

流着林家血、没被养母亲手养育过一天、给她带来过无数痛苦和折磨,又不聪明、不善良、不知人间疾苦的纨绔少爷,凭什么让养母念念不忘、愧疚不已?

就凭那一点天然的血缘关系吗?

关明熙为养母感到不平,也掺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微妙妒意。

随着年纪渐长,心智逐渐成熟,他才能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去看待这个弟弟。

他仍然觉得不值,可也明白那并不是这个弟弟的过错。

罪魁祸首是林父,是池家。

这暗藏腌臜的两家人里,若要挑一个最无辜的出来,那便只有林照夜。

直到去警局捞人之前,关明熙都是带着这样“宽容”的心态说服自己去接手这个无法推拒的责任的。

他没有想到这么短的时间里,他的想法会一变再变。

现在他也终于明白过来,池女士对这个亲儿子的愧疚到底源于哪里。

——身为缺席的母亲的亏欠感。

见鬼的是,在意识到林照夜在林家过得没想象中那么好的时候,关明熙也无法自控地产生了相似的感觉。

在林照夜独自在林家野蛮生长的时候,关明熙在养母的爱护之下度过了人生最轻松幸福的十余年光阴。

如果林照夜是个没有良心的嚣张小混蛋,关明熙还能收起几分亏欠感。

但现在这个……

看着林照夜微微低垂着眼睛,一副乖巧听训的模样,灯光映照下,那双园而亮的杏眼水光潋滟,视线盯着下面,就显得可怜巴巴的。

关明熙原本还严肃的声音不知不觉就软了下去。

训也训不下去,只能以后慢慢教了。

关明熙脑海一些模糊的想法慢慢成了型——

往后的日子还长,林照夜前半生缺失的那些东西,他会想办法慢慢补全。

关明熙作为“兄长”的责任心在这一刻达到了巅峰。

林照夜低着头听他说话,看着聚精会神,其实大半的神已经游出去好一会儿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把关明熙的话记在脑子里。

当然听不听就是另一回事了。

按照前世来算,他其实与关明熙年纪相仿,人生阅历并不比他少,面对很多事情自有一套完善的判断标准。

他不敢说自己有多成熟,但也不至于单纯到随便就被人坑蒙拐骗了去。

以前都只有他“坑蒙拐骗”别人的份。

但他也不会反驳关明熙的话,因为他知道这个大哥确实是出于好意。

就是……似乎有种蓬勃的父爱无处安放的感觉。

林照夜都没想到自己这么大年纪,还能被人叮嘱“不要到水边玩水”、“身体不要探出栏杆之外”、“不要跟狐朋狗友去酒吧里鬼混”、“不许夜不归宿”之类的话。

关明熙一口气罗列了好几条,一抬眼就瞥见林照夜脸上微妙的神色,不由一顿。

差点忘了林照夜已经成年很久了。

大学毕业都有几年了。

“如果一定要在外过夜,或者和朋友去酒吧之类的地方,一定要提前跟我报备。”关明熙缓了缓语气,自己往后退了一步,“我担心你再被人骗。”

林照夜:“……”

倒也不必这么直白。

不过实际想想,这些规矩其实也不过分。

原主是不是真的喜欢跟狐朋狗友去酒吧厮混过夜不好说,林照夜是不喜欢的。

前世除了刚离开校园那两年白手起家,因为没什么根基背景,不得不上桌跟人应酬才沾点酒水外,他是从来不喝酒的。

酒吧夜店之类的地方,他还一次都没去过。

倒不是对这些地方有什么抵触,纯粹是没机会。

在学校的时候周围都是卷王,年轻的天才们怪癖五花八门,有偷偷在宿舍养虫子的,有几个月不洗澡的,有喜欢穿女装的,也有像林照夜这样喜欢摸鱼博览课外读物的,但没有一个喜欢喝酒的。

因为酒精会影响大脑。

后来离开学校出去创业,就是单纯的忙了。

学生时代林照夜和老师斗智斗勇十几年,把老教授气到掀桌子指着他鼻子骂,都只是为了他孜孜不倦的摸鱼大业。

但离了象牙塔里那片温土,曾经态度散漫的林照夜直接进化成了卷王。

汤助理之前吐槽过关总是懒得应酬伪装成工作狂,前世的林照夜就是真工作狂。

他是真的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都在忙工作。

但工作效率再怎么高,再怎么保证睡眠时间,长期处于高压的工作状态下,铁打的身体也吃不消。

前世林照夜在死于地震之前,身体其实已经不太好了。

他有意减少了工作量,减缓了工作进程,但还没见什么成效,就葬身于废墟之下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晚他把要陪他一起加班的秘书赶了回去,那层楼里最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人,等着电脑里最后跑出来的数据结果。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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