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缕入锅,很快变得透明绵软,色香味浓的银缕野鸭汤就这么做好了。
林桐切了半只野鸭装在自家的一个砂瓮里,端着砂瓮便去了宋二叔家,一来是感谢宋二叔借他们驴车,二来是感谢上次他将自己从荒山坟场背回来。
去的时候,宋青山正在给自家驴喂草料,宋二婶杨氏出来迎的她,两人客套了一会儿,杨氏便将半只野鸭倒在了自家的砂瓮里。
林桐也没多待,自家还要吃饭,道了别,端着砂瓮便回了。
杨氏站在院门口,目送林桐走远,回到院内,便与自家汉子感慨,“多好的姑娘啊!”想到什么,便又叹了口气,“唉,可惜被她那个黑心的二娘给坑惨了!周氏平时看着也是个面善心慈的,没想到心那般黑,为了二两银子,就把自己侄女给卖了,真是造孽!现在村里人老在背后说三道四,这以后要想嫁人,估计难!”
还在捣弄草料喂驴的宋青山,瞥了自家婆娘一眼,“管那些人说啥!人在做,天在看,那些做坏事的人,以后自有老天收他们,我们只管做好我们自己就行!”
说到这里,他又想到今日大集上林桐那能说会道的样子,瞧着就是个心眼聪慧,踏实肯干的,以后绝对是个能赚钱的好手,于是便又说,“我瞧着这玉丫头,是个有福之人,以后谁能娶到她,绝对旺夫旺家!”
杨氏赞同地点点头,“嗯,玉丫头模样不错,会说话,会做事,瞧着也是个勤快能干的,要是碰到个真心想娶她对她好的,那日子绝对过不差!”
饭后,林桐坐在床上与小宝数钱。
今日的折叠凳,一共卖出了十九条,十条五文的,九条六文的,所以这凳子一共赚了一百零四文。野兔山鸡一共五百七十文,扣除给宋二叔的一百四十文,剩下的就是四百三十文。藤篓藤椅卖得不多,一共卖了十九文。
她今日买白酒花了十二文,银缕花了五文。上次卖野货得了一百二十文,买了一斤猪肉花去二十文,买的八角桂皮胡椒,花去十五文,所以上次应该剩下八十五文。
这样一算,这两次赶集,除掉花销的,总共剩下六百二十一文。加上家里原先有的几百文,凑起来,才九百三十文,怎么数,也不到一两。
林桐顿时有些焉,这个速度可不行,她来这里已经有十二天了,按照这个赚钱速度,两个月可赚不够十二两。
上次买猪肉时,屠户说,野猪肉可以按十五文来收,如果一只野猪两百斤重的话,那么猎一只野猪,就可以有差不多三两银子的进账。
想到这里,林桐迅速跳下床,麻溜穿好鞋子,拿了一串铜钱,剩下的让小宝放在罐子里收好。
拉开木门,便往外走,“阿姐,你要去哪?”小宝见她风风火火的样子,忙问。
这时赵大志,正好从灶房走出来,见她要出去,也问道:“小玉,你要去哪?”
“爹,我去镇上一趟!”赵大志不解,“上午不是刚去赶过集吗?”
“上午忘了,我这会儿去镇上铁匠铺打几只铁箭头回来!往后猎大家伙要用!”林桐边说着,边往外走,她是一刻也不想耽搁。
铁箭头打出来,估计得需要个几天,但即使有了厉害趁手的工具,也不一定就能猎到大家伙。
必须得想个更赚钱的法子,不能光依赖打猎,猎个野兔山鸡还好,如果想猎着大家伙,得有运气能碰到才行,还得有过硬的实力。
林桐一路走得飞快,打听了几个路上碰到的人,便在隔着大集主街两条街的一个小胡同里找到了一家铁匠铺。
一个铁箭头需要六文,林桐没多要只定了三只,定金给了六文,约定三日后来取。
回家后,又马不停蹄进山,这次小宝非要跟着,林桐拗不过他只得带上小宝,根据自己的记忆和上次做的标记,很快找到了那成片的竹林。
林桐拿起砍柴的砍刀,手起刀落,“咔咔咔”很快一片竹林空了出来。
小宝看着倒落一地的长竹,疑惑地问:“阿姐,我们弄这么多竹子是要做什么呀?”
林桐看了一眼地上的竹子,觉得差不多了,边将长竹一颗颗整齐摞到一起,边回答小宝的问题:“砍回去,先建个竹屋,再种菜。”
“种菜?”小宝不解,“现在已经是秋天了,种不出什么菜了,得等到明年春天了!”
林桐手下动作不停:“秋天也能种菜。”
小宝更糊涂了:“秋天怎么种菜呀?”
林桐抽空看了自家小弟一眼,笑眯眯地说:“等把竹屋建起来你就知道了!”
“奥!”小宝虽不明白阿姐要怎么在秋天种出菜来,但阿姐说能种出来,就一定能种出来!
林桐麻利地捆好一捆长竹,拖着长竹带上小宝往家返。在下到一处山坳时,小宝惊呼一声:“阿姐,那里好像躺了一个人!”
林桐脚步一顿,顺着小宝的视线看过去,不远处果真躺着一个人。
她放下手里拖着的长竹,刚迈出去两步,忽然想到什么,又缩回脚,蹲下身重新去抬地上的那捆竹子。
有些闲事,还是少管为妙,更何况这荒山密林,突然冒出个人来,不会是什么好事。
小宝拽拽她衣袖,指指远处躺着的那人,“阿姐,我们过去看看吧,没准那人受伤了,需要我们帮助呢!”
小宝年纪小,不知世道险恶,林桐在现代可是个二十好几的成年人了,形形色色的人她见过不少,电视也没少看,她深知来历不明的人,不能随便捡!
她思索一番,叮嘱小宝:“你先在这待着,阿姐过去瞧瞧!”
小宝懂事地点点头。
林桐手里拎着砍刀,一步步小心翼翼靠近那人,等靠近了才发现,是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不俗,不似他们这边乡下的穿着打扮,身上的衣料似乎比她那天见的那个美妇人穿的还要好,不过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腿部的位置似乎还有大块血迹,脸上也花的看不出原本的相貌。
林桐打量了一番,心下迅速做出判断,这人应该不是普通人,通身的穿着气质不俗,此时虽昏迷着,脸也看不清楚样貌,但依五官轮廓来看,洗净了应该是个帅气的男人。
哎呀,自己这思想跑偏到哪里去了!林桐暗暗鄙视了自己一番。
她不是个好管闲事的人,小说电视里不都说了吗?路边的男人不能捡,更何况山里的野男人,那更不能随便捡了!
林桐做事向来干脆利落,既然自己这么想了,那就心行合一,眼不见,心不烦,一扭头,抡腿就走。
然而,迈出去的右腿脚踝被什么死死拽住,任她怎么使劲都迈不出半步。
林桐无奈转身,看向地上那个半死不活的野男人。
男人此时双眼紧闭,像条死鱼,如果不是那只拽住她右脚踝的大手异常有力,她还真以为他已经归西了。
苍白的手死死抓着她的脚踝,就像溺水的人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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