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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小说:

魔修大小姐改崩预知梦

作者:

折梅手

分类:

衍生同人

“我需要她去天剑阁指证曹家的罪行。”长月九疑冷淡道。

如果曹家研制药丸为真,残害人族妖族,此举不义,必为修真界不容,理应带到天剑山,在离天阳神君最近的地方,由四大宗门裁决。

如今药丸已经散播出去,要想指认曹家为始作俑者,需要一位令人信服的人证。虞晚为天山雪狐狐女,她的话无论在人族妖族都具有足够的威信力。

长月侍神真如传说般无情,对虞晚的遭遇未置一词,一心只想着秉公执法。

孔明颜应下:“那是当然。”

听闻天剑阁峻拔高耸,直插云霄,妖族难行。

没关系,她会陪虞晚一起去。

“说起来,在下没什么要求,但有一个小小的疑惑。希望孔老板解答一二,”黎瞳双眸倒映着嫩绿茶尖,看起来十分清澈明亮,“天山雪狐自女娲补天时便存于世间,天生地育,神力非常,是为天妖。若它出手,别说是一个曹家,就连四大宗门共同联手也难有十分胜算。难道狐王对昆吾城如今发生之事一无所知?”

——

一直临近到卯时,天蒙蒙亮,商量结束,众人才散去。

黎瞳为花一流披上一件银红色地的棉衣斗篷防风御寒。

她送客出门,踩着地上潮湿青叶,忽道:“长月侍神留步。”

最先停步的却是叶作舟,寻思着这么晚了小十四还有什么话要与长月九疑单独聊的。一时间许多“知心好友、秉烛夜谈”的轶事美谈都涌入心头,胸腔骤如石坠泥河,郁闷不已。

原来三个人的友情,真的会有一些拥挤。

“师兄快走了,我们再来练剑。”小师妹却从身后不由分说地推着他离开。

花一流被斗篷笼罩着如小小粉团,心想,十四姐姐与长月侍神郎才女貌,孤岛相处,若是暗生情愫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到时候她便要学那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手拿惊堂木,大喝一声,“哈”!必要将这段爱情故事说得荡气回肠,动人心弦。

只是,花一流瞥了眼伫立一侧、黑衣肃容的长月九疑,心想就长月侍神这和尚道士的心性,若真跟十四在一起,岂不是委屈了那样风趣亲和的姐姐。

风卷着树叶吹落,打了个旋落到长月九疑的肩头。天将亮未亮,月亮隐隐约约,他面朝越走越近的黎瞳:“阁下还有何事?”

黎瞳自认与长月九疑在石岛日夜相对,总有几分交情在。他却从始至终称呼十四为“阁下”,语气漠然,生疏得很。

这叫她不由得想起他问过“重山派师妹”的名字。“瞳瞳”两字,如此亲昵,他这样的人喊的出口吗?

黎瞳抚扇站定。两人之间落一丝月辉,离一尺距离。风吹衫动,她笑得无害:“长月侍神不必总用敬称,不若叫我十四,或是小十四。”

趁长月九疑开口前,她又慢条斯理道:“既然决定了同去昆吾城,侍神一直阁下阁下地称呼,恐怕旁人听着也觉得奇怪得很。”

“好。”长月九疑很是听取意见,“童道友。”

“.……”

黎瞳:“还有一事。”

灵犀自她身后走上前,手中端着一碗参汤。汤色琥珀,参肉饱满,香气淡而纯,显然是用心熬煮,符合她这种“生意人贵公子”的审美和生活习性。

“在石岛上,十四曾见过侍神肩膀上的伤,裂骨血淋,彼时侍神坚忍不发,令人生敬。想来以侍神的修为,伤口已近痊愈。不过蛟龙之毒沦肌浃髓,还需细心调养得好。”黎瞳笑意盈盈,迎着长月九疑的眸光,话语真诚,“一碗参汤,愿侍神早日康复。”

灵犀将参汤往外递了递。这碗参汤是她领大小姐之命,特别针对蛟龙毒煎熬,用的都是顶好的药,对长月九疑有益无害。

从栖霞山庄下毒,到蜃楼赌坊剁人脚舌,长月九疑对大小姐必定没什么好印象。

但他们此次要同去昆吾城。

尽管以长月侍神的修为足以睥睨天下,但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要想在风云暗涌的昆吾城行事,须得配合默契,彼此信任。

何况孔明颜的话明显有些遮掩,情势恐怕会更复杂莫测。

大小姐没有明说这些话,而是以这碗参汤表示愿与侍神共释前嫌。

长月九疑望向那碗汤。想起昔日在栖霞山庄,她就是以一盏茶轻易地叫自己晕迷不醒。

骨节分明的手从长衣袖中伸出来,因常年练剑,指腹有一层茧,手背脉络和青筋也清晰可见。

“疑而不交,交而不疑。尽心以报人之所托,不疑以启人之信我。”长月九疑这话便是明白黎瞳的意思了。他接过参汤,一饮而尽。碗盏遮面,唯有一对剑眉外露。

他长身黑衣,身后负一柄漆黑如墨的长剑,散发着凛然寒气。剑首上系着的鲜红缎带却迎风轻灵招展,宛如玫瑰绽放,袅娜鲜活,与他周身气质极为不符,成为无边墨色中唯一惹眼的颜色。

黎瞳刚才就注意到了。

这不是那一夜,她为给长月九疑的肩膀包扎,随手从衣裳下取下的绸带么?长月九疑竟然认真洗净,系于长剑上。

她愣了愣,在长月九疑饮完参汤之前很快掩饰半分错愕神情,声色不露地笑道:“啊,这红绸剑带着实鲜艳漂亮。不过,如果十四记得没错,侍神曾说,您这柄无名剑从不用剑穗?”

长月九疑递过汤碗,没有否认自己说过的话。

“从前是。”他简单回答了三个字。

“十四家中别的不多,各式各样的剑穗配饰数不胜数,既然侍神喜欢,我再挑一些给侍神送过去?”

长月九疑垂了垂眸:“多谢。不必。”

黎瞳不再勉强。

林间树摇草长,月如孤灯愈发稀薄,少年背着长剑走远,到最后视线里只剩下鲜红缎带高高飘扬,随风动不止。

他总是孑然一身的,一身黑衣隐于夜色之中。如今却多了几分颜色。

灵犀仰头望了望天。

“快日出了。”她笑道,“公子,不如我们去海边坐坐,您不是最喜欢看日出东方么?”

——

日出东方。

天剑山云雾缭绕,如同一幅神秘而壮丽的画卷。柔和的晨光穿过云层,洒在苍翠的峰峦上,每一块崎岖的岩石都在照耀下闪烁着微微光华。

石壁嶙峋,山峦连绵。赵宴礼仰头望向前方近乎笔直的道路,眼神发狠,凶光毕露,气怒地踹了台阶几脚。

自从琅音镇回来,他心中闷气无处发泄,又绝不敢说与旁人。

燕尾焦琴没有拿到!

竟然被焚了!

那日他还在闲情逸兴地与曹万石打赌,琅音十才子谁能从青苍淮那位唯唯诺诺的小娘手上拿到燕尾焦琴,传回来的却是起了大火,琅音十才子与燕尾焦琴都葬身火海。

赵宴礼震惊地站起身来,第一时间赶到琅音府。雕梁画栋纷纷倒塌,很快烧成焦黑的断木,诗词画联变为灰烬。

熊熊火焰中隐约看到青苍淮疯了般的身影,他喃喃地似乎在重复地叫一个名字,又被浓烟呛得撕心裂肺地嘶吼。

赵宴礼烦躁地扶了扶额。

废物,都是废物!

燕尾焦琴烧了,要他怎么跟白衣人前辈交代?!

陡直的石阶旁,有一条山泉自上往下流淌。纤细的水流清澈,潺潺作响,在晨光下如银丝晶莹,流过小石子,拂弯了青草的腰。赵宴礼正心烦意乱,左右张望,余光瞥见倒映在山泉里的人。

山泉里的人衣着华丽,是他曾经混迹街巷时,想都不敢想的锦衣绸缎。他从前只会吊儿郎当地蹲在路边,啃着半个从狗嘴里抢过来的馒头,看到被风吹起帘子坐在轿子里的少爷小姐们会穿着这样的衣服。

可是再往上看——

赵宴礼闭上了眼。

是那个傻子的脸。

尽管已经收拾地很干净,甚至因为吃得好喝得好,还有灵气滋养,面色红润。但不知为何,赵宴礼总是会想起那个傻子被他吓死前的模样。

傻子颤颤巍巍,眉头都害怕地拧成一个八字。

山泉平和,水往下流。

但人要往上走,走到天上去。

赵宴礼闭着眼,抚摸着手背上纹的玫瑰,告诉自己,这就是他的脸。

他是不可能回到过去跟狗抢馒头的日子。他要万人之上,灵石万两,还要红袖添香、春宵帐暖。

身旁忽传来两位弟子的交谈声。

一人问道:“长月侍神还没有回来吗?”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十分沮丧道,“我还想请侍神指点一下我的剑招。”

长月侍神每次只用一眼,便能看出弟子们剑术的不足。他在早课上的寥寥数语,总能引得众弟子争先传颂、刻苦领悟,随后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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