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我本来应该在捡新的垃圾。
“……这样,在我查完资料之前,你可以去周围转转。”
马龙的话总是有种令人不自觉听从的魔力,于是我抛弃了大图书馆宜人的温度和舒适的沙发,出来晒太阳。
等我反应过来有什么不对时,这个可恶的男人已经头也不回地关上大门,留我一个人蹲在外面。
不就是偷拿管理员大叔几根谷物棒在他旁边咔擦咔擦吃了半小时吗!?
选择性地遗忘了自己偏要和对方挤在一个沙发里看小说还把食物碎屑抖了他满裤子的壮举,我忿忿不平地站起身,对着图书馆大门狂竖中指。
结果差点被撞见的保洁阿姨拿着拖把赶了三条街。
“呼……呼……呼……”
没有变身加持,仅仅是小跑也累得我眼冒金星。
用来藏身的小巷子是个死胡同,充满了流浪动物的粪便味,还有一如既往的垃圾。我把外套脱下来扎在腰间,一屁股坐在角落的阴影里大喘气。
和多数会绕着这里走的人不一样,肮脏的小巷总能让我产生不少安全感,感觉自己就和回了家一样——
或许这也是我为什么喝醉总会在垃圾箱里醒过来的原因。
太阳在头顶耀武扬威,我不敢把腿伸直,生怕晒多了融化。每到这种天气我就没什么精神,还不如回新基地躺尸。
叹气。
再叹气。
乌苏啊乌苏,你怎么就自告奋勇要帮流浪汉朋友的忙呢!
今天之所以会起个大早来图书馆,除了我又因为没喝酒而睡不太着之外,主要还是为了搞明白马龙身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自从上次狂战士化后这几天我们都过得提心吊胆的,生怕他什么时候又兽/性大发,甚至他都允许我随身携带一个小酒壶应急。
结果……当然是什么事都没有。
哪怕是罗宾也没来寻仇(前提是他能找到基地,说话的马龙显得非常有信心),我们综合他之前的情况进行推测,得出的暂时性结论是——他的异常主要还是由于接触了义警导致的。
除此之外,在流浪汉回到哥谭的这一个多月里,他大概有两三次睡醒发现自己无意识中出过门。
每次出现如此情况,马龙都会在事后感到异常的头痛和愤怒,还有些微幻听。
回到我们的第二次相遇,他便恰好还处在发作的余韵里,所以脱口而出的才不是假名。
我听完的建议是:找个心理医生。
可惜无论是我还是他都不适合出入那种场所,因此我们选择从“火柴马龙”这一身份入手,指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关联上他目前的状态。
于是有了来大图书馆借免费电脑上网这一说。
好歹我们也不能进GCPD偷档案。
……不,这是马龙阻止我的,他怕我喝多了进去把警局闹得鸡飞狗跳。
我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看到税金小偷即使是我拳头也会痒。
思绪肆意生长间,手指本能想去掏口袋里的酒壶,耳朵却先一步听见某种低沉的呼噜声。
我转过头,发现一双隐含敌意的眼睛。
这只流浪狗正从垃圾的间隙里探出身子,我几乎是下意识弓起背,脚下传来塑料碎裂的声响。
我和它的视线同时下移:不知是哪个好心人装满/狗粮的塑料碗已经被我踩碎,被碾过的食物呈现雨水泡过的湿褐色,气味微妙。
“汪呜————”
“蠢狗!这明显已经不能吃了!……嗷!你大爷的还想咬我!我都几年没和狗抢过吃的了!”
猛牛冲撞的大丹犬才不管人类在唧唧歪歪什么,一心把我认成了毁掉午餐的超级恶棍,差点在我的大腿上咬了一口。我本不想和小动物产生什么冲突,更何况是这种一看就受过虐待的,但是这家伙毅力惊人,我连爬带跳地上墙都能被它咬住鞋子拖下来,裸/露的皮肤很快擦出血痕。
疼痛和炎热让我本就不美妙的心情更加烦闷,干脆颠了块板砖拎手里。
“敢惹你姑奶奶,看我不把你这头疯狗送去救助站割/蛋!”
“汪、汪!汪呜!!”
我们眼冒凶光大战三百回合,最终还是会使用工具的人类获得了胜利!我拿废弃电缆把它捆成狗肉串,笑得像个阴险小人:“哈哈,现在你叫破喉咙都没人来救——啊!”
一颗石子正义出击,打中了我的手背。
“放开他!”
巡声望去,我差点被阳光晃瞎了眼,有谁就逆光站在墙上,宛如行侠仗义的超级英雄。
身穿校服的年轻男孩三两下就从墙面翻下来,我终于看清他的模样——黑发绿眼,剑眉深目,帅得像那种只存在于青少年杂志上的混血模特。
大概是美色误人,我不自觉给对方让了条道。他飞速给流浪狗解绑,上上下下检查它的伤势,斜过来的眼刀不知为何让我犯怵:
“你准备对提图斯做什么?!”
“送去救助站阉/割啊……”我愣了两秒才意识到自己乖乖回答了对方的问题,甩甩被太阳晒到发烫的脑袋,“不对,这是你的狗吗?你放养也不挑个好地方——他都瘦成这样了!”
小帅哥有那么一会儿词穷。
我们对视了几秒,他紧皱的眉头终于开始放松:“不……是我准备收养他。提图斯之前都很难接近。”
大丹犬舔了一下他的手,完全看不出一点生人勿近的模样。
我想我大概知道是哪个好心人放的狗粮了。
估计察觉到我在看它,方才还安静如鸡的狗又发出了那种挑衅似的咕噜声,我太认识这种眼神了,不由龇牙:“怎么,还想打架啊?”
那只臭狗仗着有人撑腰,顿时曲起身体,被小帅哥眼疾手快地勾住脖子。
他给狗顺毛的动作着实熟练,大丹犬在他的挠下巴特技里耷拉了两下眼皮,看起来心甘情愿地倚靠在他那件做工精良的校服上。
“……你在和一只狗计较什么?”
帅哥高中生望过来的眼神很是嫌弃。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像他这种讨狗喜欢的人怎么可能明白小动物绝缘体的心情。
“行吧,好好对你的狗。”
见没自己什么事,我拍了拍身上沾到的狗毛,准备离开——早知道还是穿着外套好,T恤覆盖不到的地方几乎都是刚刚缠斗留下的痕迹,估计待会还得被马龙训一顿。
一想到流浪汉的说教我就想原地睡觉。
苦瓜脸刚摆上台,手腕就被拽住了:“等等,你需要去打狂犬疫苗。”
回过头便能看见小帅哥严肃的脸。老实说,他的长相并不算凶神恶煞的那一款,不皱眉的时候反而显出几分可爱,但那副颐气指使的口吻却着实不怎么客气。
而且从方才见面开始,他投过来的目光便含着打量,哪怕不带恶意,也令我开始冒鸡皮疙瘩。
我的确是想远离这种人的。
仅仅是看着那根大概能抵我几个月花销的手工领带,我都没法自在地和对方聊天。
可是这位高中生小朋友压根忽视了我的抵触情绪:“狂犬病不是你心存侥幸就能躲过的,还是你想死在哪条街上,让你朋友把你背去公共墓地?”
他说得对。
把伤处理好也不会被马龙骂。
“最后一个问题,”我没再抵抗,他一只手牵着狗耳朵,另一只手箍着我,“我不去医院,你能不能找家私人诊所报销一下?”
“……行。”小帅哥有点无语。
“那太好了,”他在我眼里已经变成了会行走的钞票,“我是乌苏,你呢大好人?”
“达米安。”
.
万恶的有钱人!
直到被满脸堆笑的工作人员按在化妆镜前,我也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大约两个小时前,我被高中生富二代拽上了他的超跑,一路风驰电掣到据说是“为他家族服务”的私人诊所里处理伤口。
里面的女医师虽然上了年纪,但手稳技术好,还免了我的医药费,说以后有个磕碰也能来找她拿药——简直就像教典里的圣母,我被她的辉光闪得眼睛都有点睁不开,莫名就答应之后带马龙也过来看看。
万幸没带手机,这才避免了交换电话号码的尴尬局面。
期间医生的女儿复负责检查提图斯的状况,达米安全程在旁陪同,眼神温柔得仿佛那只狗是他生的。
我猜他要是遇见我不介意吃狗肉的大伯,能揪着头发打一架。
本来我和这位“把弄脏的手工校服随意丢进垃圾桶”的少爷应该在诊所外分道扬镳,谁知他途中接了个电话,那头的人估计是他的姐姐,两人对话几句后他便脸色难看地挂断,随后便用一种微妙的眼神打量我。
彼时我正在吃莱斯利医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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