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森干这种事肯定不止一次。
青年人的体温就像个大火炉,他抱得很紧,用自己的手臂泄去大部分落地的冲击。
“你没事吧?”
我敢肯定我脸红了。
万幸天色昏暗,火光的照映把一切染成茜色。我及时把人推开,站起身拍拍灰:“我没事,老天,近距离面对你那张脸才是种冲击……”
警官慢了半拍,注意力似乎放在了RPG的来源方向:“你说什么?”
“不,什么都没有。”只是在感慨自己被美色腐蚀的灵魂,我是怎么在喝醉了以后和这家伙插科打诨的?
把一切归功于酒精,我上下扫视过格雷森,确定他并没有被爆炸的余波伤到,“……啊!医生是不是还在车里?!”
虽然不确定里面坐的是不是我熟悉的那一个,但我还是三步做两步冲出小巷。警车在大火中扭曲变形,浓烟和汽油的刺鼻即刻钻入呼吸道,我提起T恤领子捂住口鼻,在扑来的热烫中感到一阵战栗。
没事,只是一辆车,又不是烧起来的整栋公寓。
火的印象在脑中反复闪烁,我试图在炽热中分辨那本在后座的人形,肩膀忽地搭上了点重量。
“别离车那么近,它会二次爆炸的。”
她的声音像是清泉,我被带着后退到安全距离。余光里是追出来的格雷森,他看见我们俩时眉心稍松:
“这个时间点买咖啡?你真是……”
“这只是杯普通的冰美式加浓,你没法指望便利店的速溶咖啡液效果有多好。”
注意到在场的另一个人也在看她,金发医生偏转视线,眸中薄雪似的蓝色在火光中融化,“嗨,乌苏。”
“医生!!!”
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吓死我了,还好你没事——我下次去阿卡姆还准备点你呢!”
医生穿着平底鞋,很容易就能搂进怀里。只是区别于想象中柔软的女性身躯,她反而僵硬得像块木头,可能是勤去健身房的类型。
除了咖啡的醇厚,对方也不像一般女孩儿那样喷香水,好像连洗发香波的味道都没有。
我正准备再闻闻,医生便不由分说拉开了距离——一边干举着自己的咖啡杯:“……你明白罪犯是不能指定治疗负责人的吧?”
这听上去是个拒绝,我感觉满腔热情被浇了一泼冰咖啡。
“别这么不近人情,卡洛琳,”警察先生总能揪准时机打圆场,“她只是担心你。”
医生看了看我,眼珠又飞快溜到一旁:“下次别这么冲动得……抱过来,你身上全是烟味。”
我从她软化的语气里听出了歉意,心情跟着放晴:“对不起,可这是我们第一次不隔着防爆玻璃见面诶!我还以为你会更香一点!”
她愣了一下,嘴唇动了动。
见面前的姑娘有些害羞,我正准备再接再厉多说两句,就听见格雷森在那憋笑。
“?”
“……”
青年在我们的统一注视下清清嗓子:“咳,女士们,先把寒暄放一边。我给消防署打了电话,估计五分钟后还会有我的同事过来。”
不远处的警车像是要抓回全场瞩目般爆发出声响,火势越来越大。
这个距离不会烧到身上,说实在话没什么好担心的。
但我还是若无其事地换了个位子,躲到两人身后:“光天化日之下还敢投炸弹,这也太丧心病狂了。”
“对方瞄准了卡洛琳下车后才发射,这更像是个警告……”说起这个,格雷森面色微沉。他侧过来的肩膀遮住了一半火光。
“给,你着急的时候忘了的,”档案袋被再次递到我手里,“我还得带医生回去做个笔录。”
“谢谢。”
按理说,传递警局资料是不是该避着人耳目?
我偷偷瞟向另一边,心理医生盯着那辆可怜的载具,出乎意料,她并没有多少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恐惧。
“公然袭击警车,他在的时候发生这种事的概率会少很多……”
一个大胆的猜测在我脑海里形成了。
“你们俩是在谈恋爱吗?”
仿佛是看出来我在脑补一些刑侦爱情动作大片,他们两个同时发出一声大喊:
“什么?”
“不、不不不不,没可能!你怎么会这么想?!”
警官先生露出了那种直男被误会成同性恋的经典表情——我觉得对医生这样的漂亮姑娘有点过分——不过卡洛琳好像并不在乎。
她反而伸手掐住我的脸,一种本能的危机感随着女性眯起双眼而在我背后升腾:“事情绝对不是你想的那样,明白了就给我点头。”
斩钉截铁得我感觉自己说不就会被乱棍打死。
“……得布取(对不起)……”
兴许是回答令她满意,医生终于放开了我的脸,我急忙揉了揉红肿的地方——难怪说不要得罪温柔的人,因为他们生起气来不是人。
这回连格雷森都不帮忙说好话了,他双手抱胸,我们对视了几眼,换来一个轻轻的手刀劈在脑门上:“收起你那副眼神,乌苏,赶紧回家。”
这一男一女的表情还挺像的。
我真心觉得自己没猜错,但也只好抱着东西小跑着离开。
“拜拜,你们俩也要小心哦。”
道别后,印在眼帘里的是医生和警官低声讨论的模样。我不再回头,总觉得脚底下的影子比平时更长。
它看起来有点寂寞。
.
没有蝙蝠灯长明的夜晚,云层犹如翻滚的墨水,似乎只要轻轻一挤,就会在人们头顶倾泻而下。
我在一栋废弃民居的楼顶,就着手电光翻完了马龙的档案。
“呼……”
也就刚来哥谭那会还做过文秘之类的工作,现在再让我看这么多密密麻麻的英文字着实是种折磨。
费力给脖颈和腰做了会拉伸,我听见身体里的骨头在咔咔响。
长时间的阅读让我被压迫的颈椎狂喊罢工,以至于眼前也跟着出现了花屏。
我干脆仰躺在水泥上。
火柴马龙这个名字最初被GCPD注意到还是一起纵火案,当时他还是个和弟弟搭档的底层罪犯,警方在火灾现场找到了两具尸骨,还以为这一对兄弟把自己也跟着玩死了。
没成想死去的只有弟弟,火柴马龙在一段时间后名声大噪,地下世界几乎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诈骗犯,不少人还会跟他买消息,或是雇佣他杀人。
和马罗尼家族搭上关系也是在那个时候。
我算了算时间,估计这是自己来到哥谭之前的事情。
不过哥谭的肮脏却像陈年的老垢,即使擦除也会留下顽固的底色,名声招来的不止生意,还有杀意,似乎多年来一直未变过。
警方曾有一次收验过马龙的尸体,DNA和骨骼都能吻合,但是仍有线报称他还活跃于哥谭那些见不得光的角落。
格雷森把所有能与他有关的事件都记录在最后,我囫囵吞枣看过一遍,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但凡有马龙“出场”,这些事件的犯案人都被一一抓捕归案。
结合义警们对他的熟稔,以及我所了解的那个“火柴马龙”,真相呼之欲出。
这个沉默寡言,却异常敏锐聪慧的大个子,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罪犯,而是义警们安插在哥谭地下的报信鸟。
是的,如此才解释得通,为什么知晓他的身份后我并没有感受到恐惧——他并没有杀过人。
分辨这点的能力或许是我这十几年在哥谭的唯一收获,马龙很干净,不像红头罩和罗宾,他身上没有一点血的臭味。
头顶的天穹将湿气压下,我看见一道惊雷闪过,片刻后暴雨和轰鸣翩然而至。
水将纸张打湿。
我偏过头,视野里的白纸黑字或许很快会在雨的浸润中糊成一团,那样的话马龙就看不了了。
——他不会在今夜知晓自己是谁。
如果马龙的记忆从一开始就在,我和他根本不会有相遇的机会。
在哥谭街头浑浑噩噩的流浪者太多,即使是圣人也不会一个个都带在身边。我是个占了便宜的幸运儿,而运气总有用到头的那一天。
——将这些档案留在这,雨水会把它融化得面目全非。
丝丝耳语穿过水幕滴进耳畔。
我明白,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持续到永远,我也曾想过,找回记忆的马龙不需要再待在地下室里,晒太阳总是让他心情很好。
可是我讨厌白天,也讨厌日光。
分离意味着他将获得解脱,不用随时随地关心一个废物的死活。而不用面对马龙那双时常担忧的蓝眼睛,我也可以顺理成章地做回一件工具。
没有人在意消耗品的感受,只需要使用她,搁置她,一直到她半途损坏,或是完全生锈。
如果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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