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架空 > 三十岁成为魔法少女[综英美] LeMouton

第二十三集

小说:

三十岁成为魔法少女[综英美]

作者:

LeMouton

分类:

穿越架空

由远及近地,感受到了某种古怪的喘息声。

裸/露的皮肤被湿漉漉的触感袭击,我打着寒颤清醒过来,在强烈的晕眩感中与一双似曾相识的狗眼对上目光。

“呀——!”

“咣当!”

地板接住了从沙发上滚落的宿醉人士。

捂着脑袋坐起身,面前的大丹犬发出人性化的“呜呜”声,一看就知道是在嘲讽我。

晕眩犹如一只大手,把我的发型和脑花一起搅得一团糟。

着实没精力和蠢狗互咬。

我“咚”得一声躺回地板,分不清是这一下磕得头痛,还是脑袋本来就痛——总而言之,身下这张地毯还挺舒服的。

闭上眼的片刻,头顶除了有只狗在吐热气以外,还能捕捉到有人踩着楼梯走了过来。

等等。

我住的地下室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层?

违和感终于抓着发梢爬上来,我才睁眼,来人便赶跑了大丹犬的阴影。

“还好吗,乌苏?我在楼下听见了你的尖叫。”

他也是黑发蓝眼。我盯了好几秒,才从青年比起普通白男更加健康的肤色认出他来:

“……格雷森?”

罗姆人没给我反应的时间,闻言露出微笑——我差点以为自己在直面太阳光——随后把我连搂带抱地扶上沙发。

“只是睡了一晚上,你的表情看起来像被我们拐进狼窝……认得出这是哪吗?”

我顺势环顾四周,略带工业风的装修,红砖墙上挂着乐队海报和超宽屏液晶电视,小型书架伫立一旁,其下的安乐椅在绿植的衬托中更显安宁。再加上颇具生活气息的茶几和柔软的沙发,怎么看都不像是我这种人能待的地方。

提图斯坐在格雷森身后,只是一段时间没见,他看起来就和当初的流浪儿判若两狗。

昨晚繁多的记忆回流进脑海。

“呃、嗯……真是想忘也忘不了……”

与之一起袭来的是凶猛的羞耻感。

到底是喝了多少我才会把蝙蝠侠当成什么猫精灵——变身难道把我的脑子也变回十四年前了吗?!

我简直没法去看格雷森脸上的表情,垂下头才发现他不放心似地抓着我的手。

视线滑动,在充足的天光照耀下,密布于手腕内侧的割痕愈发显眼。没了魔力,手臂和大腿上的伤疤更是如实展现着这具□□当初是如何被人用烟头和各种工具虐待,即使是我本人看见也会几欲作呕。

格雷森这回一定看清了。

T恤不够大,我猛地拉起沙发上的咖啡味毛毯挡在胸前,“早、早上好!”

我可以应付那些美容院姑娘们的打量,却对面前人的怜悯感到由衷的害怕。

刻意回避的视野里,青年饱满的唇瓣拉成一条直线。

就在他欲言又止的同时,有道熟悉的嗓音替我的困窘解围。

“格雷森,阿弗喊你下楼。”

是马龙。

偷偷松了一大口气,我在格雷森温和地“洗漱好记得下来吃饭”里点点头。对方最后拍拍我的肩膀,便起身往连接在平台边缘的楼梯走去。

“嗒嗒嗒。”提图斯也跟着他小碎步。

他和搭着扶手的男人交换眼神,我的目光顺势转移,却只觉得站在那的室友更令人感到陌生。

不,不仅是脸。

对方穿着修身的长衣长裤,原先总是凌乱搭在额前的碎发如今一丝不苟地后梳,仿佛下一秒就能披件大衣去演华尔街精英。

此刻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的身份代表了什么——也就是说,我不仅和全美富豪榜上的大亨捡了半个月的垃圾,还在喝大了以后强吻了他儿子不止一次。

妈的,妈的,妈的!

布鲁斯韦恩哪怕现在立刻起/诉我性/骚/扰都没有任何问题!

难怪他昨晚拎我后领的时候那么用力!

内心的小人尖叫个不停,我眼睁睁看着男人走到面前,递过来一张逮捕令——

噢不是,是一整套黑色运动服和长袜,就是我平时最常穿的那种。

“为什么不去房间里睡?”

我没想过对方第一句话是说这个。

韦恩微微蹙着眉,我一边觉得他似乎和马龙是同一个人,一边又无法克制地感到紧张:“……那个地方有香味。”

准确来说,那是房间原主人在长时间使用后留下来的味道——被它包裹只会提醒我正霸占着别人的地盘。

他沉默地看我接过衣服,把伤疤遮得严严实实。

以往我们还是室友的时候,马龙从没问过我身上的疤是哪里来的,我不太确定他是不是意识到“不提”才是合适的做法,总之这让我在他面前换衣服没什么心理负担。

等我拉起大腿袜再抬头,韦恩的目光也正好移回来。

他是怎么做到没了胡子也能把神色藏得那么好的?

“走吧。”

许是对方太过自然,等我反应过来,韦恩已经带我去了盥洗室,就像之前宿醉醒来那样帮忙准备了牙刷和毛巾。

我莫名其妙想跪下叩谢名贵布偶猫的馈赠,洗漱得战战兢兢。

身后人像是完全忽视了我的纠结,等我洗完脸,就听见他的声音附在耳后:“头别动。”

细齿梳插进发间。

因为睡姿问题而乱翘的短发被温柔地梳理整齐。

如果现在站在身后的还是那个不苟言笑的大胡子,或许我还能很安心地往后一靠——但镜子里倒映的分明是个超级大帅哥,我不敢回头,甚至不敢抬头,只觉得再这样下去会得心脏病。

“……”我不知道该叫他哪个名字,“咳,昨晚的事,我很抱歉。我是说,你的肋骨……”

那只去捉脖颈上碎发的手顿了顿。

“确实有点痛。”

这句话由大胡子马龙来说颇具违和感,但当我偷瞄镜子里的哥谭王子,立刻感觉自己干了十恶不赦的坏事。

“真的,真的对不起嘛,我没认出你来……”

旋过身,我小心翼翼地想去扶他一把。

依稀记得以前看新闻的时候我还对这人嗤之以鼻,大言不惭地在心里想谁会被这种小白脸迷得团团转……

老天,布鲁斯韦恩能蝉联哥谭这么多年大众情人榜首是真的有原因的。

见对方放下梳子手捂肋下,我的大脑仿佛也被劈成两半:一半尖叫着怀疑是不是得赔医药费,另一半则恨不得再揍断自己三根肋骨。

这下可不是计较社交距离的时候了:“很痛吗?……那我扶你去沙发上坐会?呃,还是找潘尼沃斯先生来?不不不,干、干脆把格雷森也找过来,他们都比我懂急救——”

听我叽里呱啦一长串的韦恩看起来更加不舒服了。

“没那么严重,乌苏,我又不是什么娇弱的小男孩。”

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往我身上靠了点,“阵痛而已,很快就会好的。”

洗手池前的空间一共也就那么点大,韦恩长手长脚的,几乎把我困在原地。距离一近,我还能闻到他衣服上的熏香味,很淡很淡,几乎和他本身的味道混在一起。

我只觉得宿醉的头晕化作一阵热度直冲脑门。

而对方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蓝眼珠微微眯起,在眼尾拉出一点细纹。

“乌苏。”

“……嗯?”

“我想你可能误会了什么,”纠缠在一起的鼻息终于被拉开了,他站直身体,“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完全找回记忆。”

快要沸腾的大脑因此有了冷却的余地。

手指撑住洗手池边缘,我勉强立住两条软绵绵的腿:“……什么?我还以为你已经恢复了?!”

“推测身份并不是一件难事,”韦恩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待在这里,和他们一起共事,我也只有熟悉感。”

听他这么说的我本应表露出可惜。

可另一种更为隐秘的窃喜反而在此时涌上心头。

我努力把不该有的情绪压下去:“……那怎么办?果然还是得去看看医生吧,现在的你可不是逃犯了。”

“上周周中我去看过脑科专家,对方的建议是静养,并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长时间生活。”

说到这,他不再言语。

在沉默的期待中,我意识到了面前人想要什么。

这一瞬,我有很多话想对他说,但所有词汇刚刚汇聚到舌尖,又被我重新咽回去。

最终还是避免不了这一步。

我叹气。

“……你早该回家的,韦恩先生。”

把敬称脱口而出的那一刻,心中剩下的便是尘埃落定的笃定——即使再怎么不情愿,我也不能把马龙留下来,他从不属于我这边。

以是,方才还算得上是困扰的粉色情绪也跟着沉寂下来。

“等等,乌苏,我的意思是——”

出乎意料,面前人反而眉头紧锁,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在他眼中看见了闪烁的急切,这次对视令我们面面相觑,没一个人能继续把话说完。

微妙的预感像一道天降的闪电,我的后脑勺开始发麻。

他应该不是……想把我一起留下来的意思……吧?

盥洗室被更为致命的安静笼罩,以韦恩的敏锐,他肯定看出了我的眼神变化,于是反而松开了手。

仿若在等我的回答。

“……”

我的舌头则被这种等待压得动弹不得。

万一会错意了呢?又或许对方仅仅是不想一个人留在陌生的地方——天呐,我在骗谁,这明摆着是室友情在发挥余热,马龙可太知道我没人管就会随随便便死在街头了!

我好像能看见自己当吸血米虫的未来。

能投胎心地善良的富贵人家当狗不就是我下辈子的心愿吗,现在都有了实现的机会——

“不行。”

岌岌可危的理智坚守住了。

“为什么?”

为了防止再被他圈住,我矮身从韦恩胳膊底下钻了出去,义正言辞摇摇头,“当然是为了防止我们的关系变成糟糕的寄生了!你知道你家多有钱吗!万一我被那么多张富兰克林迷住不想走了怎么办?!”

男人愣了一下。

我就知道他完全没考虑过被可怕的穷鬼缠上是件多么糟糕的事。

“总之,你别再用这个诱惑我了,”我摸摸自己为数不多的良心,“要换别个多金蠢猪,我真的会答应的……”

“我不觉得这是个问题,”然而面前钱多人傻的帅哥丝毫没有放过我的意思,“暂且不提你能不能花得完韦恩的财富……你并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

……怎么还有抢着想让别人骗自己钱的钻石王老五啊!!!

良心正在缓慢地被幻想中金灿灿的生活所淹没,我深知自己绝对不能再和有钱佬共处一室,即刻掉头就走。

“你说错了!我就是见钱眼开的坏女人!”

.

“噗——哈哈哈哈哈,你真的这么说了?”

下午的日光正烈,我缩在树荫里装尸体,实在不明白旁边的警官先生怎么还有精神开怀大笑。

隔着一条小径,大丹犬正颇具独立精神地自己遛自己——简称在无人的草坪上撒欢。

这一人一狗,加起来的精力是不是能绕地球两圈。

见我满脸的生无可恋,格雷森挪过来碰碰我的肩,“然后呢然后呢?你可不能说一半藏一半!”

“……然后我就下来和你们一起吃了午饭。”

他一股被太阳晒过的暖烘烘气味,我不太习惯地又往阴影里缩了缩。

没能得到养父后续反应的格雷森垮下肩,那副没找到乐子的模样活像只错过零食的大狗。

我忍不住为韦恩的家庭氛围感到担心:“为什么你看起来像在幸灾乐祸……我把这事说出来是想让你劝劝你爸!”

这句话不说还好,一说他憋笑得更厉害了,一头卷发乐颠颠地颤动。直到被我无言地盯了好几秒,青年才勉强摆正表情:“咳、咳咳,好……我明白了,谢谢你为他着想。”

“有这么好笑吗?”屁股坐得有点麻,我换了个姿势,“我想想就觉得生气,什么叫‘暂且不提你能不能花得完韦恩的财富’——现在我知道他为什么不把钱当钱了,四百刀在他眼里和四刀没区别!”

闻言,身旁人歪了歪脑袋:“……事实上,之前我们一起去快餐店他还随身带了刀叉切汉堡。”

我不禁陷入想象。

配上韦恩那张脸能让这事看起来发生在高档餐厅。

“那是你家传统还是什么?”

“Ouch……我在你心里也是这种富家公子做派?”

好像很受伤的格雷森捂了捂心口,“八岁以前我还和家人一起挤在马戏团的房车里吃晚饭呢。”

眨眨眼,我从脑海的犄角旮旯里翻出一张褪色的报道。

飞翔的格雷森。

或许是彼时常用那张报纸当被子的关系,我几乎把报道背下来了——哪怕现在不怎么记得,但大致内容还是有印象的。

身旁的青年亲眼目睹了家人的死亡,就像他的养父一样。

这是他们想要成为义警的原因之一吗?

仔细想想,要是把我换到他们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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