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国站在自己房间门口,看着父母带着弟弟妹妹远去,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他。
关键是,这几个人还一边走一边说他傻。
他爸说:“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他想不干活就吃饭,那是在想屁吃。”
他妈说:“他在家里不就是这样吗?啥也不干就能吃饱饭,可能以为到了外面还是一样吧。”
他爸说:“我们是他爹妈,愿意养着他,让他吃白饭,别人凭什么呀?”
他三妹说:“爸妈对他再好,他都觉得是应该的,他只会觉得爸妈对他还不够好,还能更好。只要有一点不如他的意,那以前对他的好就都白搭了,他只会记住这一点不好。”
他四弟说:“那不就是白眼狼吗?”
“……”
赵建国的心里拔凉拔凉的。这一刻,他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了。
这个家,他是真的待不下去了。
而另一边,宁安四人对于赵建国的讨论还没有结束。
赵大志说:“就昨天一天没让他吃上现成的,就说了一句以后让他也干点活,他就要抛下咱们去当知青了。”
于晓红说:“他可能也跟老二一样,看不上你这个烧锅炉的,也看不上我这个在食堂打杂的,觉得‘知识青年’这个身份比咱们这样的工人更好吧。”
赵大志:“他算什么知识青年?上学的时候不好好上,成绩老是排倒数,这两年离开学校了,他倒觉得自己是个知识青年了!早干嘛去了?他看不上我们,我们还看不上他呢!我们最起码赶上了好时候,都在工厂找到了工作,都能靠双手吃饱饭、养大孩子,他呢?他能靠自己成家立业吗?”
于晓红没有接话,但是心里对丈夫的话是非常认同的,她和赵大志能有今天,的确是“赶上了好时候”,有很大的运气成分,还真不能完全说是自己努力的结果。
赵大志是个城市孤儿,父母早逝,只留下三间破房子,靠打杂、捡破烂为生。于晓红是从农村跑出来的,父母要把她卖了给兄长换彩礼,她不愿意,连夜出逃,一路乞讨来到津市,机缘巧合遇见赵大志,俩人就在一起过日子了。
那是1946年。那一年,赵大志19岁,于晓红17岁。那时候,赵大志名叫赵铁蛋,于晓红名叫于二丫,俩人一起打杂、捡破烂,把日子过了起来。
没几年,新国家成立,城市里建起了很多工厂,用工需求激增。他们俩也赶紧去报了名,才有了现在的工作。
赵大志和于晓红这俩名字,是找工作的时候请人帮忙起的。
赵家现在的三间正房,也是俩人在一起后翻新的,原来那三间屋都破的不成样子了。
那次出逃,就是于晓红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了,她用尽了毕生所有的勇气,孤注一掷的离开家,去赌一个未知的未来。
可能是因为那时候一无所有吧,没有什么好失去的,赌输了也无所谓。后来,她的胆子再也没有那么大过,一直活的小心翼翼的。
宁安接着赵大志的话说道:“他就是没吃过苦,不知道人心险恶,等他在外面吃够了苦头,说不定就能想起爸妈的好了。”
赵建华说道:“大哥可能会因为在外面吃了苦而记恨爸妈。他可能会想,要不是爸妈逼着他做家务,他就不会去当知青,也就不会吃苦了。”
宁安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没想到小弟看事情还挺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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