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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府小婢》

1. 家生子

京城的冬天今年来得比以往更早一些,头一场雪就下了两寸厚,没过了脚踝,那权势富贵的人家正揣着手炉,让家仆扫雪烹茶,何等风雅!可穷苦人家却冒着风雪,红肿着指头拿着铁锹铲雪。

惜娘家就是如此,她爹何大魁生得五大三粗高大威猛,一个人在外面那窄窄的院子拿着铁锹铲雪,吭哧吭哧的干活,也不觉得累。

何家不大,正房两间,旁边搭了半拉厨房,院子很窄,除了一方天井之外,便只有一条一人来宽的过道。靠近过道的便是东边的三间屋子,最小的那间做柴房,另外两间便是哥哥何松和她一人一间。

北风呼啸而过,吹得窗棂呼呼作响,六岁大的惜娘躺在炕上,听着外面铲雪的声音沙沙作响,准备起床。

枣红色立领小袄儿,灰色的衬裤,外面再罩一件厚实些的棉袄,一条厚实的青色棉裙,戴上虎头帽,穿上虎头鞋,她就推门出来了。

刚推开门,就听何大魁道:“闺女儿,你怎么这么早起来了?快去厨房,找你娘用热水洗脸。”

“哎。”惜娘应了一声,从何大魁已经铲干净的道上踩着过去。

厨房已经烟熏火燎的,但尽管如此,一位生得十分标致的女子正挥洒着锅铲,都让人有些不真实感。

无他,皆因她娘万氏实在是生得娇花一般,笑起来贝齿雪白,即便普通的灰布袄儿都遮不住她的雪肤花貌。

曾经刚穿过来的时候她还觉得很奇怪,因为这对夫妻其实不大相衬,一个生的高胖壮,相貌平平,一个生的跟九天玄女似的。

后来才偶然听说了,她娘是镇国公府世子夫人小程氏的陪嫁丫头,因为美貌,人又小意,所以被世子看上,世子夫人立马后脚随意寻了个错,把她配给了最低等的杂役小厮何大魁。

据说她被赶出来的时候,连体己都不许带,光着身子出来的,后来还是和她一起陪嫁来的海棠姑娘偷偷把她历年积攒的一百多两的簪环首饰衣裳拿了出来,万氏才和何大魁在镇国公府的后街花三十两置办了这座小院子。

万氏见女儿过来正笑道:“惜娘,你在灶门口坐一会儿烤烤火,娘把菜盛出来了,就给你打水洗漱。”

“好,娘亲。”惜娘笑着,思绪飘了很远。

她名叫何惜惜,穿越前是某三甲医院的护士,好容易干到护士长,正打算带爸妈出去旅游,没想到上了个通宵夜班,早上回家因为心梗,头一晕,就胎穿到这家了。

巧的是原身也叫何惜,小名惜娘。

何家是镇国公府的世仆,何大魁的爷爷原本是从湖广江陵府发大水逃到苏州的,后来又因为父母双亡,被族里赶出来,去了浙江做盐丁,被募兵到了宣府跟随老国公打仗,后来索性就投靠了国公府做下人。到了何大魁的爹这一辈,虽然也会些武艺,但天下承平日久,那武艺早就荒废了,不过是帮着赶车做马夫。

何大魁的爹一共三个儿子,长子何大器继承了马夫的位置,何大器自己混得一般,倒是有个女儿豆娘是大小姐房里的三等丫头,大小姐今年冬月嫁给了三皇子,她也跟着陪嫁过去,临走之前把体己拿了回来,何家大房便在后街置办了两进的宅子,还把儿子送进学堂,日子过得相当可以。

当然,大伯家两口子都在公府上工,月钱也比自家多,除却大伯家,还有三叔家也是,三叔在大厨房帮忙,三婶则在府中洒扫,也是双份月钱。

不比自家,只靠她爹一份工钱。

自家这般也是因为爹要保护娘了,万氏生得太过貌美,若是被哪位爷看了去,何大魁怕自己护不住,只能留她在家,平日洗洗衣裳做做饭。

还好何大魁也算争气,他本是三老爷的小厮,三老爷颇为出息,这样的勋贵嫡子,却年纪轻轻中举,只不过一朝英年早逝,何大魁等人没了依持,打散到四处。他从杂役做起,再到角门小厮,如今换到侧门值守。

月钱平均每个月四钱左右,还有三五钱的跑腿、搬送东西的额外收入,一个月差不多七八钱银子。

桌上今日吃的是麦饼,配着臊子炒白菜,还有炖的猪血粉条,两碟酱菜。

惜娘吸溜着粉条,听何大魁说起他们那儿的一个同伴调到正门去了,十分羡慕:“他的门包都拿到手软呢,说起来,还不是走了刘管事的路子。”

“爹爹,我觉得调去正门的小厮都要粗通文墨,是不是?”惜娘问道。

何大魁一愣,又道:“是啊,可惜你爹我虽然识得几个字,但认识得太少了,若是会写门帖,也不至于混到现在这般。”

惜娘对自己穿越过来的世界一无所知,但她知晓识字写字的好处,至少前期投入,绝对是必要的,故而她道:“爹爹,能不能让哥哥和我一起读书去?女儿识字会写字了,到时候教会爹爹,爹爹学会后,调入正门指日可待。”

上辈子在现代,她爸妈守着几亩田,家计艰难,多亏她在村小读书不错,后来考到镇上,县里,最后考上高护本科,在三甲医院做护士虽然辛苦,但是工资不错,还能在市里买房,也算是鲤鱼跃龙门了。

像她在农村的许多同学,不是小学刚毕业就辍学去外面跟人家做衣裳,就是读到初中开始学坏了,进了职高,像她这种算不得十分聪明,但能够心无旁骛坚持下来的,都少之又少。

此时,见爹娘都跟听天书似的,惜娘也是打定了主意一般,一鼓作气道:“哥哥明年八岁,再过几年府里要人,哥哥若懂些眉眼高低,也不至于只做个杂役,还有女儿这里,能写会算,将来指不定还能做个管事娘子呢。”

她们是家生子,横竖都是要进府当差的,既然如此,为何不当个好差事呢?

何大魁别看长的五大三粗,但是为人粗中有细,他略思忖片刻,竟然同意了:“我女儿自小说话就早,跟你娘学斟茶女红都比人家强,你的话在理,既然如此,我就送你们读书去。”

“当家的,读书要许多钱吧?”万氏这些年生了一双儿女,吃喝拉撒都把体己花的差不多了。

何大魁笑道:“正好今日我不当班,就去问问,反正咱们又不是要作诗,不过是认得几个字罢了。”

当即,何大魁吃完饭就去问了,只不过回来时,有些难以启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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