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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恶毒婆婆重生后[80]》

1. 总不能让我替你守寡吧?

七九年,十二月。

茫茫白色埋了李家庄的村路,屋檐下挂起长长的冰溜子,北风呼的像是狼嚎。

寒冬腊月,大雪封天。

七九年的冬沉闷而晦暗,天边见不到一点月光,乡村的土路凹凸坑洼,更没什么路灯可言,狂风下的夜如潮水,淹没了整个乡村,村中的居民早都睡了,只有距离村中极远的一处宽阔平房中时不时还传来一阵阵咳嗽声。

石美兰病的要死了,裹着薄薄的冷褥子睡在村尾的大祠堂里,一双丹凤眼病沉沉的眯着。

她得了肺痨,传染病,她的老公李老二和她的儿子李天赐一商量,把她挪到了大祠堂里,说她病好了就来接她回来。

大祠堂是平时里祭祀祖先、办年尾宴、村民办喜事的地方,现在临时搭了个木板床,却依旧很冷,她本就肺痨,又被冷风一烧,骨头里就窜起了烧劲儿。

混混沌沌中,她失去了对时间的判断,祠堂里没窗,天好像也一直没有再亮起来,只听见外面的风一直刮,树枝来来回回的晃,她的老公和儿子怎么还没来——

“嘎吱”一声响,祠堂外有人推门进来。

石美兰艰难起身,一句“儿子”还没喊出来,就听见门外有人怯生生的说:“婆婆,我给你送米汤来了。”

石美兰一开口,破锣嗓子都漏风:“怎么是你?”

“天赐呢?”

她儿子呢?

外面的胡红花从祠堂外面挤进来,一张小脸冻得通红。

胡红花是她大儿子新娶的老婆。

胡红花的叔叔是猎人,叫胡成军,胡成军当初救了被狼追的李老二,俩男人凑在一起喝了一顿米酒,就把两家孩子的婚事给定下来了。

但是石美兰很不满意这门婚事。

因为胡家就不算是正经人家!胡红花的爹跟人起了争执,跟别人打起来,把人家打死了,被警察抓去枪毙了,家里的地也都赔偿出去了,娘跟人跑了,只剩下她的叔叔胡成军拉扯胡红花长大。

胡成军上山打猎几天不回来,又因为要进城卖兽皮兽肉之类的,一走就是小半个月,连家都没成,以前都把胡红花丢村里,拜托东家喂几口饭,西家送两件衣裳,才勉强养大。

这人家就不是正经过日子的人。

所以石美兰很不喜欢这门婚事,等后来她见了胡红花,就更不中意这个儿媳。

胡红花笨,没读过书,不认字,说话声音跟那蚊子嗡嗡似的,被人骂了也不吭声,缩着个脖子,一脸窝囊相!那腰杆子好像一辈子没直起来过似的,瞧着都让人心里堵得慌,人脑袋不灵光,干活干不好,出去跟人待人接物也不利索,这么个媳妇进了门,他们老李家的屋顶已经塌了一半了。

为什么塌了一半?因为她撑不起来啊!

石美兰本来是想把这门婚事退了的,她另外给自己儿子相看了俩爽快姑娘,结果半年前,他们家李老二去替学校出去买教材的时候,路上被贼人抢劫了,丢了二百块钱,那可是几个村子里的学生准备去一起去买书的钱,那时候,他们家老李一个月工资也就二十块钱啊!

学生里有些家长脾气不好,眼看着钱被老李丢了,就要打断老李的腿,可把石美兰吓坏了!

她把所有钱都掏出来了还不够,最后是那个沉默寡言的胡猎户掏出了一百五十块钱,给他们平了账。

这一回受了人家的恩,石美兰就没好意思再提退婚,而是咬着牙认了这门亲。

后来胡红花进了门,果然跟整个李家人都处不好,一直不受人待见,石美兰提了她多次也提不起来,只能认了这个废物儿媳,天天好好照看。

“你怎么来了?”见到胡红花,石美兰的眉头就拧起来。

外头这么冷,胡红花瘦瘦小小一个小姑娘,怎么能自己过来!她还有肺痨病呢,胡红花也不知道捂着点鼻子!

见石美兰沉下脸,胡红花打了个颤,单薄的肩膀越发佝偻,小声说:“妈,公公和天赐不肯过来,他们说你生病了,快死了——咱们村子的媒婆来了,说是要给公公说亲。”

“什么?”石美兰剧烈的咳嗽着,疑心自己听错了:“给谁说亲?”

“公公。”胡红花大概是知道自家婆婆是什么脾气,所以那声音越发低,跟蚊子似的嗡嗡嗡嗡嗡:“媒婆来给公公说亲了。”

“我还没死呢!”石美兰几乎把肺咳出来了:“你公公说什么了?全说出来,别让我一句一句追着问!”

胡红花哆哆嗦嗦说:“公公,公公答应了,说的是隔壁王寡妇,王寡妇答应了,要了咱家新买的自行车当彩礼。”

“王寡妇?”石美兰脑袋嗡嗡的响,挣扎着爬起来,却摔到了地上,一旁的胡红花过来搀扶,正摸到石美兰消瘦的手骨。

胡红花心里一酸。

她婆婆以前干活一把好手,浑身都劲儿,身上的肉都紧绷绷的,高个门前站,咋样都好看,是十里八乡最红的串辣椒,那时候,她能嫁进老李家的门,别人不羡慕她有个要考学的丈夫,反而羡慕她有个能办事儿、霸道但护短的好婆婆。

找个窝囊老公日子虽然过的难,却还能过,但要是找了个刁馋懒滑诈奸坏的婆婆,那可真完蛋了!

别人都说,这老李家只要有石美兰在,家就垮不了。

可是现在,婆婆瘦的像是一把骨头,握上去都能感觉到因为暴瘦而松软滑动的皮,连步子都走不稳了。

但石美兰一定要走。

她不信啊,李老二以前是有点舌头碰牙的小龃龉,但是他们风风雨雨十来年了,她病的要死的时候,李老二不来看她就算了,居然还跑去跟别人说亲去了!

她一定要走过去看。

她要胡红花搀扶着她,一路从祠堂往家的方向走去。

厚厚的雪地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脚印,脚已经冻麻了,每走一步,都传来一阵阵刺痛。

石美兰从没觉得这路这么长过,走的她头晕眼花,浑身的骨头都快散了,才走到老李家的门口。

老李家在村子里是体面人家,老李的爷爷以前是秀才呢!老李的亲爹也是村长,特意建了两个相邻的房子,左边是老李家,右边是老李亲哥哥家,两家已经分家了。

因为老李以前读过书,他现在在村子里的小学里当校长,每个月领二十块钱和小麦面,有时候学生收不上学费,还会拎回来两斤肉来顶一顶学费,他们家里还有地,算得上是旱涝保收,所以他们家过得也好,院子里有个大堂屋,左右前后四间房,俩儿子以后娶媳妇都住的开。

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左边住的邻居,也就是她的大嫂正出来泼洗脚水——这里面住的是她老公的亲哥哥一家,瞧见石美兰,这里的人“哎呦”一声,似乎是回去传信了。

大嫂在喊:“妈,快出来看!石美兰还没病死呢!自己跑回家啦!”

石美兰病重,人还没死老公就找下家的事儿早都在村子里传遍了,一群人等着看笑话呢。

石美兰顾不上管大嫂那头,她蹒跚的推开了家门。

她看见老李家的堂屋里开着亮融融的电灯,灯光从浆糊纸里头透出来,带着温暖的气息。

这亮好刺眼,以前她除了让俩儿子学习,从来不让人开电灯的。

石美兰抖的更厉害了。

隔着昏黄的窗纸,她看见了一个女人的影子映在上面,烟筒里的烟一直往上飘,那些烟里还飘荡着肉的味道。

她在祠堂里冻的要死,一口饭吃不上,李老二居然跟别人开着电灯吃肉!

石美兰心头钝痛,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力气,硬是推开了搀扶她的胡红花,自己推开了大门,冲进了堂屋。

堂屋里,石美兰的老公李老二,大儿子二儿子,和一对母女正在吃饭。

饭是热腾腾的酸菜猪肉炖粉条,在寒冷的冬天里翻出烫热的白雾,香气和欢声笑语一起填满了整个堂屋,石美兰推开门的瞬间,听见她的老公李老二喜气洋洋、语调高昂的说道:“等来年开了春,我们把婚事办了,你直接从你家搬过来就行,你家那房子留给你闺女,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啦。”

李老头一想到他以后要娶王寡妇,李老头就高兴。

王寡妇性格温柔,以后一定听话,处处顺着他。

石美兰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冲,能吵能闹,压了李老头一辈子了,李老头早都烦了,终于能换一个了,他当然高兴。

“咱们俩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办婚礼,会让人笑话的。”坐在主位上的王寡妇难为情的垂下头。

王寡妇很瘦,脸蛋白的像是村头长出来的花儿,风一吹,她就弯下腰,露出一片雪白的脖颈,引人看了又看,她读过书,在村委会和妇联写播报,以前还是下乡的知青呢。

她之前嫁的老公也体面,也是另一个知青,只是前段时间,她的知青老公返城了,偷偷丢下一个她,村里人都可怜她,但王寡妇自己争气,后来带着自己女儿去小镇里的服装厂里找了活儿,一个月能挣十五块钱呢,也不少了,农村里面能自己挣钱的女人可不多。

王寡妇长得好,一低头,柔弱间又添了几分知性,虽然年过三十,但却多了几分岁月沉淀过后的静美。

见到王寡妇这么说,李天赐就在一旁笑:“王婶子,你也是明媒正娶进来的,我们不会亏了你的。”

李天赐长得像是他爹,说话文绉绉的,身形单薄,年岁也小,但是没人敢看轻他,因为他今年九月份考上了大学,在家过完年,就要去学校里继续读书了。

这可是大学生!李天赐毕业是包分配的,一定有好工作,以后说不准还要当大官,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以李天赐为荣呢!

说话间,李天赐的目光看向了王婶子身旁的姑娘。

这是王婶子的女儿,叫林欣然,穿着一身红棉袄,衬得一张小脸水嫩嫩的,像是夏天荷花湖里面长出来的菱角,脆生生的白。

林欣然十五岁,在他们村子里已经是可以婚嫁的年纪了,察觉到李天赐看她,林欣然低下了头。

这一低头,小女儿家的娇羞跃然而出。

李天赐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们老李家跟隔壁老林家是十来年的邻居,林欣然跟他们兄弟俩一起长大,要不是他爸突然把他的婚事许给一个猎户家的女儿,他应该跟林欣然——

“昕然多吃点。”这时候,一旁伸出来个筷子,给林欣然夹了一块猪肉。

是一旁的李天福。

李天福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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