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哥的信息素》
我以为经过这个拥抱,我跟我哥的关系就有了质的飞跃。但他仍旧把我当小孩子对待,做的好了就摸我的脑袋,做的差了就捏我的脸。
我就像是一个脸皮柔软的玩偶,客人开心了就能戳我的脖颈让我播报语音。我不想当玩偶,我想成为命令他的主人——让他被锁链绑住脖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也幻想过他是位暴君,可我哥真的太温良了,我想象都后面都是他指着我说:来人!将这个贱奴养的白白胖胖的,瘦一斤你们就都别想活!
我每天吃着他做的菜,没胖十斤都是我运气好。
这天周三,我写完作业时间还早,我躺在床上看着我哥的电视剧。因为我的床单都换了一遍,我也不好再拿有老鼠这个荒唐的谎话继续跟我哥睡,只能遗憾退场,回归独立高中生人设。
堆积如山的作业本压抑着我的卧室,似乎在告诉我这才是正常高中生该面对的东西,而不是像我这样躺在黑漆漆的房间里看自己哥哥的电视剧这那。
我在看到他与女二亲密的戏码时总觉得有些违和感,最后终于发现问题所在。
我与他的关系不就像他手里的玫瑰花吗?重要,但他不会亲玫瑰花,他会亲面前的这位女人。
我哥穿得像一位白马王子,第一次看他穿燕尾服,真的很好看。
“我真的很爱你。”
在他说完的下一秒,我悲哀地看着他们俩接吻。
摄影师也是个鬼才,斡旋的镜头像是某动画里一直唱歌跳舞的公主,从上到下,从近到远,再去拍他们俩旁边的棕榈叶,就差把导演组拍给我看。
我对那位明艳的女演员没有兴趣,我对我哥的吻技很感兴趣。
他吻得意乱情迷,我差点都以为他是真心。最后我还是从他疏离的眼神中看出这是演戏。因为我见过他爱一个人的样子,虽然那个人不是我,但我依旧记得。
至少绝不是这样的吻别。
我的记忆力很好,记得很多关于他的事,有些事他本人都忘了,而我还铭记于心。
我见证过我哥的情史,从他拉着我的手让我称那个人为林姐姐,再到他们俩坐在沙发的两边互不搭理,最后到我哥颓废地坐在床头盯着手机久久没听见我喊他,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现在已经过去三年,我哥已经彻底放下了,他们时常还会见面。不过那个姐姐很喜欢我,所以他们聚餐都会叫我去。
我也挺想看看他们会不会旧情复燃的,于是每次都答应。不过看他们问对方什么时候找对象,调侃是不是忘不了自己,我就知道他们彻底没戏了。
等我从回忆里出来,手机里的俩人说完台词开始第二次接吻。
“有完没完啊?!”我最终摔了手机。
手机狠狠趴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但声音还是他们粘腻的水声。我对电视剧里无可奈何,但我可以对现实里的人有所动作。
我抓着手机起身,走到面对满桌子剧本的我哥旁边,他正要喝水,我将手机举到他的面前:“哥,我在看你接吻。”
“咳咳。”我哥的手一晃,差点跟我那天一样洒出来。
他慌张地质问我为什么在看这一段,我委屈地说我也想跳过,但这一集他基本都在接吻。
我问他接吻的滋味好吗。
我哥突然变得警惕,卷起薄一点的剧本纸往我脑袋上一敲,接下来说的话让我哭笑不得:“你还有一年就高考了,等高考结束了再想谈恋爱的事。”
我知道我被误会了,我除了他还能喜欢谁啊?
我捂着脑袋委屈地回答:“ 我只是问一下。”
“那就好。”他满意地收手。
我问他现在有没有暧昧的人,他摇头否认。
否认的很快,我想是真话。
“好吧,那我也不谈。”我喂我哥吃定心丸。
但发泄欲望是人之常情吧,我不谈恋爱,我对你有幻想总可以吧。我的逻辑并没有毛病,至少我觉得。
于是我又背着我哥偷偷闻着他的香气……
别人正大光明地与他接吻,而我只能躲在阴暗的房间里幻想与他做恨的模样,连里面亲吻的画面都是用电视剧里的镜头。更重要的是,我竟然甘之如饴。
我承认,我就是个阴暗的人。
不过阴暗b马上就要过生日了,生日那天我提什么要求我哥都不能反抗,翻身做主人的日子马上就要了。
虽然现在的我也提不了什么要求,但一起睡觉,搂搂抱抱这种还是可以的。天知道自从一起睡过那三天后,我现在没胸肌贴着脸就很难入睡。
想想能和我哥一起睡我就很开心,这种喜悦都传到学校里了。大强一下子发现我这几天心情很好。
“景仔!你猜我准备送你什么礼物?”大强神神秘秘地说。
“不知道,但你送的我铁定都喜欢。”我说。
这是真话,大强送我众多礼物中,我就没有一样是讨厌的。
“妈呀,给我感动的——”大强捂着心脏说,“这世界感恩有你。”
大强的闹腾引来路过的同学,他们听大强提起我那临近的生日,比我这个当事人还兴奋。
“什么什么?景仔要生日了?!”
“妈呀,我都没想好买什么!我回答就去看!”
“这不高低送辆劳斯莱斯优惠券啊?!哈哈哈——”
我见围观的同学越来越多,我急忙摆手劝他们:“不用那么客气的,咱们都是学生哪来那么多钱,你们意思意思就可以了。”
而且我更在乎我哥送我什么。
我一说完,就有个同学附和:“不行,我就算砸锅卖铁也得给景仔凑个礼物!”
一下子逗笑大部分同学。
班主任掐着点来班里,招呼了几声,众人如群鸟哄散开了,顿时书声琅琅。
大强走之前还不忘跟我使眼色,像是在说一切都包在他身上,我感谢他的努力。
下课后我来到扎根地,又遇到了梁赢。
我来的时候他正全神贯注地背诵英语,他俨然将这里当成冥想圣地,助他摆脱班里的那几个傻逼alpha的骚扰。
那些人这几天倒挺乖巧,没有再来骚扰他。
梁赢也知道我生日将至,他说他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想不出送我什么。
我说没关系,只要说声生日快乐就行,梁赢却怎么也不肯。
“这怎么行,你帮过我,我于情于理都得送你个礼物,”梁赢想了想,问我,“实在不行,现金你收吗?”
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笑道:“……你不会是富二代吧?这么大方。”
结果梁赢竟然点头了。他确确实实是位富二代,因为他能准确地说出富豪榜排名第七位的身高体重情感状况,更关键的是他的手机里有他们一家八口的全家福,站在最前面的就是他。
梁赢见我震惊,竟说:“我没提过吗?”
他当然没提过。他从头到尾就像从贫民窟逃出来的小孩,灰扑扑的书包与踩着泥泞的白球鞋,袖口有一大块黑笔乱画的痕迹。
作家能从他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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