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境生存秀》
美亚怔住了,她脑子也转得很快,瞬间明白了花樱的意思。
花樱缓缓说出结论:“所以白焰用了另一种方法——把彭虎的藏宝图剪裁一下,改成他自己那张的形状。”
小薛在一旁听着,心里震撼不已,手上整理资料的动作都停了半拍。
花樱这番话乍一听很离奇,却又完美地解释了所有不合理之处,无论是彭虎失而复得的藏宝图,还是凭空出现在白焰手中的宝藏。
惊异之余,小薛又有些心情复杂。虽然顶着顾问的头衔,可她对游戏的思路和见解,还不如两个靠容貌取悦观众的侍者。
辛霆倒是没什么惊讶的样子,赞许地看了花樱一眼:“不错,你这个故事更有趣了。”
美亚面上带笑,掩饰住心中微妙的挫败感。
她不得不承认花樱的观察力和推断力都十分敏锐,即便是她这样自傲的人也感到自愧不如。
难怪花樱虽然容貌不如自己,观众却对她偏爱有加。
她压下心中不甘,指出一个关键的问题:“你说他改变了藏宝图的形状,至少需要一把剪子或者小刀吧?新人秀的游戏场地是没有这些东西的。”
按照新人秀的一贯传统,游戏场地不会放置任何可能构成杀伤力的物品,美其名曰给新人们一个温和的适应期,实际上是将这种古罗马角斗场一般的原始搏杀作为卖点。
这些新人在入场前经过严格的搜身,连一根针都带不进来。画面中显示,彭虎也曾试图在图书馆内寻找武器,但是游戏场地被清理得很干净。
藏宝图是坚韧的羊皮材质,既然选手在图书馆里找不到尖锐物品,就不存在对藏宝图动手脚的可能。
花樱没有反驳,她支着下巴,露出略微苦恼的表情:“这也是我唯一想不通的地方。”
辛霆任由她们二人讨论,沉默不语,将手中筹码叠起又分开,他隐约觉得有什么细节被遗漏了。
狭小的房间内,墙壁和天花板完全被隔音材料覆盖,一个粉色头发的娃娃脸男子盘腿坐在地板上,身边糖纸和饮料瓶散落了一地。
在他四周是弯曲成弧形的光幕,一块块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密闭的圆环,将他环绕其中。
娃娃脸男子叫齐乐勋,是豪赌游戏的总策划,也是每一场游戏的设计者,小薛眼里脑子最不正常的人。
工作人员在导播室里忙得不可开交,齐乐勋从不到场,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
他总是在每一场游戏开始前,提前安排好所有的流程,然后一个人关在小房间里,独自欣赏他精心设计的节目。
光幕上闪烁着不同角度的游戏画面,齐乐勋手指飞快滑动着,从中拖拽出一个画面,在眼前放大。
画面中,白焰吃下解药,转身离开L区,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他的步伐不急不缓,燕尾服衣摆微微扬起,那副优雅从容的姿态,就像是走在时装秀的舞台上。
齐乐勋盯着那块屏幕,娃娃脸上浮现出苦恼的神色,一头粉毛已经抓得像鸡窝一样凌乱。
“不对……不对啊……”他自言自语道,“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对讲机滴滴响了起来,齐乐勋被打断了思路,抓起对接机,气鼓鼓地按下按钮。
对讲机那头传来下属的声音:“齐导,曼妮小姐找您。”
齐乐勋没好气地说道:“都说了,游戏开始后不要打扰我。她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该回哪回哪去。”
下属为难地说道:“可是曼妮小姐说她有急事……”
“什么急事?”
“曼妮小姐的胸针丢了,非要让助理进会场找。她说那枚胸针很昂贵,咱们策划组一个月的工资都赔不起。”
“放屁,我的工资哪有那么少,我看她是狗眼看人低……”齐乐勋不满地嘟囔起来。
他话说到一半,忽然皱起眉头,声音戛然而止。
下一秒,他像是被闪电击中一般,激动地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胸针!我知道了,是那枚胸针!”
下属不明所以:“齐导,你在说什么呢?到底要不要放曼妮小姐的助理进去?”
齐乐勋不耐烦地按掉对讲机,调出自我介绍环节的录像回放,拖动到到白焰出场的那一幕。
鲜花盛放的舞台上,白焰变出一支红玫瑰,微笑着递给曼妮。
聚光灯下,他的容貌和气质都太过耀眼,仿佛天生就是所有目光的焦点,以至于让人不由自主地忽略其他细节。
齐乐勋反复播放这一段录像,将速度调慢,一帧一帧地仔细观看。
他的眼神越来越亮,目光里闪烁着欣喜和狂热。
“真是令人惊喜。”他勾起嘴角,低声自语道,“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有趣的选手了。”
他眼神热切地盯着屏幕看了许久,重新打开对讲机,语气里带上了几分愉悦。
“告诉曼妮,胸针我找到了。游戏结束给她送过去。”
图书馆四楼,白焰站在窗边,微微偏头,看向窗外。
事实上窗外什么也看不到,为了避免四周的景观透露具体位置,窗户被贴上黑纸,用钢条封死,将整栋建筑变成了密不透风的牢笼。
这里是一个监控死角,白焰对摄像头很敏感,这是他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
起初是走进赌场找一个背对着监控的位置,遮住手里的小动作,到后来经过每一个出入口压低帽檐,避免被追债的人发现踪迹。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甚至不用回头,也能察觉到这些圆形机械生物的视线,然后熟练地躲避它们,仿佛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刻进骨子里的基因,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
谎言和欺骗就像他的鳞片,暴露在阳光下就会腐蚀溃烂。
他解开燕尾服的纽扣,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枚金灿灿的胸针,雕工极其精美,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看得出用料很足。
胸针的尖角锋利而坚硬,可以瞬间戳瞎人的眼睛,在必要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
但他偷走这枚胸针,起初并非出于这个目的,仅仅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那个叫曼妮的女明星走上台的时候,他第一眼就相中了它,散发着金子特有的耀眼、昂贵的光泽,即使远远地看着,也令人着迷地移不开眼。
他曾经花了很大心思钻研千术,向不少有名的千王拜师学艺。千术虽为一般人所不齿,实际上却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可以衍生出无数创造性的手法,但每一条手法都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手快过眼。
只要手上的动作快过视神经的反应速度,在视觉暂留的效应下,人眼是无法察觉物体移动的。
一个把千术练得炉火纯青的赌徒,必然也是一个无师自通的神偷。
而实施这一切的辅助手段,则是通过有意引导,分散所有人的注意力,从而忽略可能存在的破绽。
变出玫瑰花的小魔术,就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无论是曼妮还是观众,都把目光放在那朵玫瑰花上,从而忽略了胸针的消失。
白焰端详着胸针艳丽的色泽,爱不释手地抚摸那纯金的材质。
他喜欢金钱,喜欢金银珠宝,它们永不背叛,永不变质,不会因为占有方式的光鲜或肮脏而改变固有的价值。
在他的人生中,从没有什么真正值得他在意的东西,他就像一只和自己尾巴玩耍的猫一样,贪婪地追逐财富,又尽情地挥霍。
就像在享受一场永不落幕的幻梦。
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他迅速把胸针收进怀里。
转身之前,一个温和友善的笑容像面具一样覆上他的脸庞。
来人是李默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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