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美人身,妖精心》
虽说泡泡准备明天再去打猎,但是在面对龙啸云送来的早餐时,泡泡还是兴高采烈的把桌上的每一样点心都尝了一口。
然后小豹子嘟起嘴巴,兴致缺缺的放下手里只吃了一半的桃花酥。
她还是只喜欢吃肉。
作为一只猫科动物,其实泡泡的味蕾大约只有四百五十个,是人类的四分之一。
所以她也只能够尝到人类所能尝到的四分之一的味道。
这满桌的点心,在泡泡看来,都没有任何味道,也难怪小豹子会不喜欢吃。
不过优于人类的是,她能够尝出水的不同味道,她能够找到最新鲜的水源。
而兴云庄的水的确很好。
于是泡泡虽然没有吃早餐,却抱着新沏的茶壶把自己的肚子喝的圆圆的。
李寻欢忍不住一笑,道:“过来。”
泡泡眨了眨眼睛,乖乖的跑到李寻欢身边坐下,让李寻欢帮自己打理头发。
“那个披着老虎皮的人。”泡泡道:“你们认识吗?”
“嗯。”李寻欢道:“他是我的朋友。”
泡泡嘟起嘴巴道:“泡泡不喜欢他。”
李寻欢淡淡一笑,道:“他不会伤害你的。”
小豹子冷哼道:“他本就伤害不到我。”
“嗯。”李寻欢道:“泡泡最厉害了。”
受到夸奖的小豹子眨了眨眼睛,她正欲说什么,只听李寻欢继续道:“昨天的事,谢谢你。”
“昨天?”泡泡道:“什么事?”
难道她去找林诗音的事被李寻欢知道了?可是那有什么值得感谢的?
小妖精瞬间陷入紧张。
李寻欢道:“龙小云,谢谢你。”
他知道泡泡因为被诬陷为龙小云的事背黑锅,才会受伤,又不得不离开家园,可是她依然留了他一命,只因为她答应过自己。
或许自己在她心里……比他以为的还要更重要一些。
李寻欢忽而意识到这一点。
泡泡这才记起龙小云这个人。
她装傻道:“龙小云是豹子咬的,关泡泡什么事?”
李寻欢低声笑起来。
小妖精的脸瞬间红了起来,心跳也不受控制的加快了一些。
她忽而有些庆幸,还好自己现在是背对着李寻欢的,这样李寻欢就看不到她脸红了。
但是小妖精不知道的是,她通红的耳垂已经无声的暴露了她。
李寻欢帮她扎好睡了一夜乱糟糟的头发,泡泡感激的蹭了蹭他,用柔软的舌尖亲昵的舔舐着他微抿的薄唇。
湿润,甜蜜的触感。
他的内心微微一动。
几乎先于他的思维,他的手已然揽住了她的腰。
下一秒,小豹子的耳朵忽而抖了抖。
“有人来了。”泡泡道。
小妖精从他怀里钻出来。
龙啸云推开门,一步上前拉住李寻欢的手,满脸急切道:“贤弟,我有一事相求!”
李寻欢连忙道:“大哥直言便是。”
龙啸云道:“小云今天伤势突然恶化,我还要招待府上的客人,无法脱身。还请贤弟帮我去城北请诸葛神医前来为小儿医治。”
泡泡瞪着龙啸云。
突然恶化?
她昨天咬的明明精准无误,怎么可能突然恶化呢?
“诸葛神医?”李寻欢轻声道。
他在这里长大,从未听闻过城北有什么诸葛神医。
不过他亦已经离开了十年。
十年的时间,有再多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都在理所当然不过了。
“那诸葛神医性情高傲,一般不会轻易出诊。好在我与那诸葛神医,素来有些交往。”龙啸云道:“若派下人前去,我担心神医会认为我态度轻视,不愿出诊。但若是贤弟前去,以小李飞刀的声名,必然可以请到神医出山的。”
“小弟自然愿意去跑这趟。”李寻欢苦笑道:“只是我与那神医素不相识,并不知……小李飞刀这阔别十年的声名,究竟能不能敲开神医的门。”
龙啸云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他紧紧的拉着李寻欢的手,继续道:“愚兄知道,贤弟已久退出江湖,故而我已经写好了一封信,贤弟只要将这封信转交给诸葛神医,必然能请到神医出诊。”
他这么说着,从袖口取出一个信封,交给李寻欢道:“愚兄已备好快马,此事就拜托贤弟了。”
“大哥放心。”李寻欢道:“我这就出发。”
那信封上写着“诸葛神医亲启”六个大字,李寻欢将那信封放入衣袋之中,对泡泡道:“要不要一起来?”
坦白说,他并不放心他的猫猫独自留在这里。
泡泡想也没想便跑上来拉住了他的手,道:“泡泡一起!”
龙啸云微微皱眉,但也并未在意泡泡的存在,只是道:“那就拜托贤弟和姑娘了。”
/
泡泡并没有骑马。
第一,她不会骑马。
第二,这世界上根本没有马能够不害怕她,还愿意给她骑。
第三,她的速度比马快太多了。
她可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动物!
于是小豹子随便找了个理由和李寻欢分开赶路,待李寻欢来到城北诸葛神医所在之处时,小豹子已经在等他了。
她甚至还在路上顺便捕了一只兔子,加了一个餐。
新鲜的兔肉比人类的那些点心好吃太多了。
李寻欢翻身下马,泡泡跑上前去拉住了他的手。
李寻欢敲了敲门。
门几乎是立刻便被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白发白胡子,看上去上了年纪的男人。
李寻欢道:“请问阁下可是诸葛神医?”
“不错。”那男人道:“你是谁?”
“在下李寻欢。”李寻欢道:“受龙庄主所托,请先生前去兴云庄出诊。这是托我转达的信件。”
他拿起那封信递给那神医。
那神医接过信,将信件拆开,信封随手丢在一旁正在煎药的炉内,展开信纸,只看了两秒,便将那信纸再次递回给李寻欢,道:“老夫老眼昏花,还请李探花读给老夫听吧。”
李寻欢接过信纸,正欲开口,忽而眼角余光扫过那信件落款,他瞬间一愣,只见那信件落款处,分明盖着自己的印章。
甚至于,是官印。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他也曾一日摘尽京城的万千鲜花,他也曾入朝为官,他也曾是那朝堂之上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子,风流翰林。
他做官的时间并不算久,他厌倦于官场上无谓的争斗,他生来就属于江湖。
他辞官那日,前去交还印章,翰林院的老前辈却只是摇摇头,只道:“愿君移向长林间,他日将来作梁栋。*”
于是那印章,他便带回了兴云庄。
可之后呢?
他并不记得那印章放在了哪里……他匆匆逃离,又如何能够有时间仔细打理自己的行李?
但他知道,此时此刻印在这张信纸落款处的印章,便是他的印章!
如假包换。
私印或许会有伪造品,但官印,只会有那一枚。
李寻欢微微皱眉,立刻去看那信纸上所书内容。
只见这信纸三言两语,洋洋洒洒的写着,龙小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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