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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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八四年,晋厉帝与宠妃同游瑶台湖。突遇狂风暴雨,晋灵帝不慎落水,呛水而亡,将岌岌可危的大晋王朝推给了其弟晋灵帝,年号崇顺。
晋灵帝生性怯懦,纵容皇后尤氏、公主永清把持朝政。宠信两朝奸臣章伯雍,任其诬告大臣,为非作歹,弄权专国。
崇顺三年,恒王不甘屈居一隅,连同吴王、昱王、博陵王起兵谋反。
诸王为争夺皇位,不断引发内战战火,史称“四王之争”。
崇顺九年六月壬午日,晋灵帝被尤太后和永清公主毒杀于清池殿,终年四十五岁。后尤氏、永清联合章伯雍等一干别有用心的文臣武将废太子而扶持年仅三岁的九皇子登基,改元熙宁。
熙宁二年,永王、齐王、常山王、临安王四王顺“天意民心”,继恒、吴、昱和博陵四王后,也纷纷自立门户,引发“八王之乱”。
八王之乱,生灵涂炭,国力衰弱,民不聊生。大晋周边的异族,趁火打劫,整个大晋北部(包括东北、西北两个地区)全都沦陷,成了北羌、上番和山戎的领土。
熙宁四年,清风寨
“沈让,你到底行不行啊,连我都打不过。”
被嘲讽的少年也不气恼,眉眼一弯,道:“我爹夸你武学天赋极高,我还不相信。现在看来,确实如此,竟然能接住我两锤。”
说着,便将自己的一对虬龙铁锤,丢到两旁的小兵怀里。沈让两侧各四个小兵,他们冷不丁地接住虬龙铁锤,差一点把他们给压倒在地。
毕竟沈让的这对虬龙铁锤,各重四百斤。除了沈让天生神力,几乎没有单人能拿得动它。
“别看长安现在才十三岁,大当家可没少下功夫练她。”坐在椅子上的崔涯,翘着二郎腿,手上摇着折扇,旁边的桌子上摆着茶壶、茶碗和果盘。茶碗还散发着淡淡的热气,真是惬意至极。
元长安将自己的长生枪,随手递给一旁的小兵。然后走到崔涯面前,拿起桌子上茶壶,对着壶嘴猛灌了几口。
崔涯见状,面露嫌弃之色,道:“你说你,跟沈让学什么不好,非要学他那样粗鲁。”
而沈让则是直接拿起他的茶碗,一口就喝了个干净,然后用袖口一抹嘴巴,说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没有公子命,却有公子病。喝个茶水,还那么多废话。”
崔涯对着沈让翻了个白眼,站起身,掸了掸衣服的褶皱,“我可是名门之后,怎么就没有公子命了?”
沈让和元长安都不知道听了多少遍这句话,后者拿起果盘上的果子,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咬了一口,说道:“咱俩都是大当家救上山的,你要是名门之后,那我还是皇亲贵胄呢?”
崔涯似乎并不在意他们对自己的嘲讽,他只是淡淡道:“和你们也说不明白。”
说完,转身离开,也不给沈让和元长安反应的机会。
待他走远之后,沈让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元长安的手臂,面色有些不自然道:“我听我爹说过,当年他下山路过一座破庙,碰到了一个气息奄奄的年轻女子,还有一个幼童。我爹说,看他们的穿着应该是个富贵人家。而当时崔涯已经六岁了,早已记事。说不准,他还真是名门之后。”
元长安将果子的最后一口吃完,然后将果核随手丢到桌面上,说道:“现在这个世道,你走在大街上,看到的乞丐说不定也会是什么皇亲贵胄、名门之后。”
“话虽如此,但咱们刚刚说的话,会不会太伤他的心了?”
元长安看了一眼沈让,见他是一脸沉闷,便说道:“要不咱俩下山一趟,给他买点爱吃的点心和爱看的书?”
沈让突然一拍脑门,“这个办法行,走,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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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阳郡位于京畿九郡之一,虽不如京都人流如织、车水马龙,但也不至于荒废残破、人烟稀少。而清阳县,未受到战火波及,还算是太平安稳。
陈治一身破烂旧衣,脸上的污泥比城墙还厚,脸上依稀还能看到肤色。他的头发乱糟糟的,比鸡窝还乱。他双手捧着不知道谁丢的一个破碗,和其他乞丐一般,跪在地上乞求路人的施舍。
三个月前,他的父兄被恒王郑吉所杀,整个陈氏家族乃至京畿四大望族,皆被恒、吴二王屠杀。他的母亲,他的姊妹,为了掩护他逃跑,受尽凌辱,咬舌自尽。
幸好,他躲过了追杀,逃到了厉阳郡清阳县。
陈治已经三天三夜未进水米了,现在是头脑发晕,手脚无力。他都快忘了自己第一次被人当做乞丐的时候,那种气愤和不甘,那种不吃嗟来之食的硬气。
可是他发现,在死亡面前,骄傲、骨气……什么都不值一提。更何况,他不能死,他还没有为他的父母手足和族人报仇。
一位路过的小姑娘,梳着双平髻,还插着两朵小花。她小脸圆润,脸颊红扑扑的,穿的布料看着舒适柔软,也十分干净,一看就是某家的千金小姐。
小姑娘往陈治的碗里放了一串糖葫芦,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陈治。她笑嘻嘻地说道:“大哥哥,这个给你吃。”
陈治看着破碗里,那串红润透亮的糖葫芦,心中涌起百般滋味。
“大哥哥不喜欢吃吗?怎么哭了?”小姑娘看着陈治从眼眶中掉落的眼泪,一时无措。冰糖葫芦那么好吃,大哥哥为什么会不喜欢吃?
陈治抬起手,将脸上的泪水抹去,扯着笑脸安慰道:“大哥哥很喜欢吃,谢谢你,小姑娘。”
小姑娘听到大哥哥也喜欢吃糖葫芦,立马笑容满面,心情大好。
“囡囡。”
不远处,一位穿着富贵的妇人,朝着他们这边招了招手。小姑娘看到妇人的那一瞬间,笑意更甚:“我娘来找我了,大哥哥再见。”
“再见。”
陈治看着那贵妇人牵着小姑娘的手,渐行渐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他收回自己的目光,拿起破碗里的糖葫芦,囫囵吞枣,三下五除二便吃了个干净。
就在这时,陈治突然被踹到在地。
又来了,每天都要来这么一回,陈治双手抱头,护着自己的脸,整个人都快麻木了。
乞丐头子踹了几脚,还觉得不够,抄起旁边的木棍就要往陈治的身上砸去。
不知从何处丢来一颗石子,正中乞丐头子的手腕。手腕一阵疼痛,手上的木棍也掉在了地上。
元长安快步上前,将陈治扶了起来,“你没事吧?”
她没想到,只不过是随便溜达溜达,竟然能碰到一群人围殴一个人的事情。元长安从小在山寨长大,生性野蛮不羁,但有一个好处,就是喜欢多管闲事。
“没…没事。”陈治见扶他的人是小姑娘,本身的教养让他与元长安拉开了距离。
那乞丐头子握着自己发疼的手腕,看着元长安的眼神,似乎想要把她杀死。“我说你这个小姑娘,竟然敢暗算老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元长安的脾气向来不好,更何况还是面对一个威胁她的人。她的眼神带着杀气,嘴角上扬:“是吗?你可以试一试。”
乞丐头子被惹怒了,他示意身后的乞丐一起上,务必要把他们两个的命留在这里。元长安根本就不把他们几个人放在眼里,她空着手对上四五个乞丐,陈治倒是慌张了起来。
他也不管什么男女大防,拉着元长安的胳膊,语气透着紧张和不安:“这位小姑娘,你还是快走吧,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人。”
眼前这个小姑娘和他堂妹差不多的年纪,他真心不忍让她因自己而受到伤害。
元长安看向陈治的眼神,带着几分嫌弃,都这种局面了,她能走才怪。更主要的是,她正好找人练练手。
乞丐头子趁着陈治与她说话的空档,拿起木棍就朝着元长安挥来。元长安伸出一只手将陈治推到一边,自己一个闪身躲过了乞丐头子的偷袭,顺便朝着他的屁股狠狠踢了一脚。
乞丐头子被踹飞在地,捂着自己的屁股,哀嚎道:“给我狠狠地教训他们!我要他们的命!”
话音刚落,剩下的乞丐一拥而上,朝着元长安就是扬拳飞腿。元长安先是弯腰躲过一个人的拳头,然后抬手抵挡住另一个人的飞踢,顺手抓住他的脚踝,用力一扯。那人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最后,元长安一个回旋,单腿横扫,将剩下的几个人鞭扫在地,又在他们的脸上留下青紫的淤青,还有殷红的血水。
街上突然多几个死人,在这个动荡的局势下,并不会引起注意和恐慌,因为这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
但是,沈让突然出现,元长安只好罢手,放过了他们。看着他们离开时的狼狈,沈让一头雾水,问道:“怎么我一来他们就走了?”
元长安活动着自己的手腕,漫不经心道:“你这五大三粗的,谁看了不害怕?”
说实话,沈让的长相并不是大晋人所提倡的阴柔美。他的脸棱角分明,浓眉大眼,鼻梁高挺。身形魁梧,皮肤黝黑,粗犷阳刚。毫不夸张的说,沈让往那一站,妥妥的土匪形象。
沈让提着买好的点心和话本子,看向陈治的时候,眉毛一扬:“这是?”
元长安弯下腰拍了拍沾染了灰尘的下摆,随口说道:“刚刚多管闲事救的。”
陈治被沈让带有探究性的眼神,看得很不自在。他往旁边的乱草堆挪了挪身子,试图遮挡住那束让自己不适的目光。
“也是可怜人。”沈让看到陈治的身上虽然很脏,但是从露在眼前的手臂处,不难看出已经是青一块紫一块了,“这位兄弟,要不要跟我们上山?”
元长安觉得沈让和沈老大太像了,就喜欢捡东西回家,当然也包括捡人回家。
陈治一脸警惕,连连摇头,就怕拒绝的晚了,面前的大汉直接将自己绑回山寨。
“不,不用了。”他虽落魄到成为乞丐,但要是跟着他们上山当土匪,他还是不愿意的。
元长安一针见血道:“你若不跟我们上山,那你就要换地方要饭了。毕竟刚刚你已经得罪了那几个乞丐,说不准什么时候他们给你一刀,到时候你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沈让嘴角抽搐,还得是长安,只有她才能面无表情地说出这些扎心窝子的话。
陈治犹豫的时候,沈让继续说道:“我们清风寨和其他山寨不一样,你就放心吧,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清风寨?
陈治刚来厉阳郡的时候,听说过清风寨每一任寨主,都要将“替天行道,劫富济贫”八个大字当做寨规。没想到,眼前这两个人竟然是清风寨的人。
“考虑的怎么样了?要不要跟着我们上山?”沈让看他神色放松,想来是心动了。
果不其然,陈治点点头:“好,在下愿意跟你们上山。”
“跟我们上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我叫沈让,这是我三妹,元长安。”
沈让高兴地拍了拍陈治的后背,差点没把他拍死,毕竟他的力气可不是一般的大。
“在下陈治,字怀久。”陈治被他拍的,咳嗽了好几声。
回到寨子,沈让将点心和话本子一同交给元长安,让她去给崔涯送过去,而自己则带着陈治去一处闲置的木屋住下。
“这个屋子本来是给别人住的,那个人半个月前下山跑了,你就凑合着吧,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来找我,找长安也行,不过她脾气不怎么好。”
“多谢沈兄。”陈治被热情的沈让吓得有些局促。
沈让是个粗大条的性子,乐呵呵地说道:“我应该年长你几岁,我今年十七,你呢?”
“十六。”
“我比你大一岁,你以后叫我沈大哥就行,沈兄我听着别扭。”
陈治道:“沈大哥。”
沈让见他衣衫褴褛,浑身都是尘土灰泥,便道:“你先整理整理,衣服这里面有。崔涯那小子喜欢来这里,说什么这里安静,所以他的衣服应该在这里有一两件。”
“多谢。”
沈让交代完,便直接离开了。陈治觉得自己是真的发臭,也不再多犹豫,在院子里打了凉水沐浴。
次日一早,元长安来喊陈治,一推门就看到他正坐在床边,盯着手中的东西入神。
“陈治,大当家喊你去前堂。”
元长安的话,将陈治的神给喊了回来。他抬头看去,颔首行礼道:“多谢姑娘告知,容在下收拾一番,稍后便去。”
陈治头发披散在背,身上穿着宽松的大衣袍,确实不适合立马动身。
元长安点头道:“我在外面等你。”说完,不等他回应,便退出房间,守在房门口。
片刻功夫,房门从里面被打开,陈治走了出来。直到现在,元长安才看清楚陈治的相貌。
他的皮肤白皙,脸的轮廓线条柔和。不浓不淡的剑眉下,一双清澈的眼眸似秋水般静谧,左眼角下的泪痣犹如朱砂一颗,平添了些许柔情与风流。鼻梁高挑似耸立的山峰,他的唇色偏淡,脸上挂着谦和的笑意。
好一个面如冠玉的翩翩公子,又有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孤傲。单单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粗布麻衣,都穿出了价值不菲的感觉。
不得不说,元长安看顺眼了,对陈治的好感飙升!
“元姑娘,请。”
元长安知道他死规矩多,也不跟他掰扯,直接走在前面给他带路。
议事堂
沈老大从二当家的嘴里知道了陈治的身世,没想到自家傻儿子竟然带了一个世家公子上山。不过,在这个动荡的形势下,别说是世家公子了,就算是皇亲国戚,沦落成乞丐或者横死街头,都不足为奇。
“老二,你打听的是否准确?”沈老大还是不放心道,毕竟事关山寨,但凡有一点差错,整个清风寨就会被踏平,数千寨民要么死于刀剑之下,要么成为难民,流离失所。
二当家坐在沈老大左手边第一个位置上,摇着羽毛扇子,顺捋着自己的山羊胡,“沈让将陈治带上山的时候,我见了他一面,甚是熟悉。后来听长安说他叫陈治,字怀久。我第一反应就是少陵陈氏的多智公子,当即就派耗子下山去隔壁少陵郡打听他的消息。
大当家就算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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