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柯一梦(探案)》
好吧,现在来说说鹦鹉。
“首先,通过前面复盘,已经能确定,所谓的鹦鹉谛听投世、通阴阳、和阴宅一体两面这些说法,都是假的,对不对?完全是盗墓贼为了让鬼影鬼火得到合理解释,瞎编的。只不过,刚好说到朱承林心坎,他深信不疑了。”
“没错,这我理解。”
“好,那排除这部分,鹦鹉的离奇之处还有两处,一个是袭击主人,搞得主人血肉模糊;一个是它怎么就从北门突然飞回到朱家,而在我家明明也打开了笼子,却没离开。”
其实还有一点,就是它的学舌。纵观全案,它一共说了几类话。
“吉祥”,这不必说,每个学说话的鹦鹉的入门课;“有鬼”“鬼啊”,这是最开始被盗墓贼深夜探查而惊吓的朱家人发出的惊叫声,鹦鹉学了去,不足为奇;仿女声说的各类柔情似水的话,这也得到了解释,就是朱家妻妾整日争风吃醋所致。
还有两处,目前也能理解了。
第一,就是在朱承林案发现场被发现时,它冲着目击者叫唤的“阴曹地府”“见阎王”,目击者被吓得要死,乍一听也的确够惊世骇俗。但实际上,这句话有出处,有明确来源呀。
不就是盗墓贼杀人前说的话吗?
“哦对对,是,怪不得你们要问他当时说了什么!”二公子恍然大悟,“这鹦鹉可真厉害啊,听一遍就学会了!”
是啊,它是真的很聪明。第二点,也是一夜就学会了的啊。
那就是我曾听到过的暗哑、堵着嗓子眼的男声——“藏起来,藏起来!”
“藏起来?”
我点点头:“医馆学徒说过,傅纪两口子沉默寡言,属于话少的人,傅纪又对鹦鹉很珍视,不让自己的徒弟靠近。那么,鹦鹉在傅纪家中那些年,没学会多少话,没有多少离奇的传说,就很好理解了。但是傅纪一贯平和的情绪,则在他突破道德底线偷了一袋陪葬品时,出现了颠覆。那晚,他近乎疯狂的为红玉头面做着木盒子,以致一夜未休息。”
“啊!所以‘藏起来’是傅纪说的!鹦鹉放在他的房中,他听到主人一反常态念叨这几个字,就轻轻松松学会了!”
没错。所以,诡异的学舌,其实都是有根据的。
“嗯,这我能理解了。那袭击怎么说?”
这次,做出解释的谢宁轩,他坐在椅子上,明明姿势松懈,但气质依然挺拔。
“不要被血腥、玄乎的辞藻渲染的失去判断。你细想,这鹦鹉也养了七八年了,除了这两起袭击,并无类似行为发生。这就说明,这两件事一定有共性。”
“什么共性?共性就是主人死了,它就凶性大发!”
谢宁轩扫一眼弟弟:“你还是在带着情绪判断。我说了,不要带色彩看它。鹦鹉袭击这两个人,前后发生了什么?是,是主人死了,但正是因为主人死了,才会引发鹦鹉平时习惯的变化呀。”
我见二公子还是迷惑,便把话说明白些:“朱承林死后,鹦鹉被带离朱家,午后就卖给你,又送来我家。你可还记得垂柳怎么抱怨的?这鹦鹉在我家三天,不吃不喝。”
“同时,傅纪死了之后,鹦鹉也不吃不喝,直到三天后袭击他的尸体。”
二公子渐渐品过味来:“原来它在主人死了之后,都有过不吃不喝的忠鸟行为啊,还真是颇通人性。”
得,我还以为他理解了呢,谁知还是跑偏了。
动物习性,不要老往人性上扯。当主人死了之后,别人喂食却不吃不喝,应该考虑得不是为主人尽忠,而是生活习性的变化。
“你还记得医馆学徒怎么说的吗?傅纪说过,这鹦鹉习性与众不同。朱承林也是将它养在阴祭台,那屋子里满处是深色的、奇怪的、软乎乎的东西,还引来了蛆。这些其实都暗示着,这鸟……”
“是以生肉喂食的。”谢宁轩徐徐接过话头。
二公子跳了起来:“啊?啊!”
衙差请我爹去验看屋中东西的时候,我爹都被衙差惶恐的语气搞得心里发毛,但验看之下却发现,那些只不过是碎肉块发霉了。
猪肉,不是人肉。
在这基础下,再来看两个主人被袭击的场景,就能明白了。
朱承林是被捂死的,盗墓贼见他口鼻七窍出了血。而傅纪则因为中毒,出现了皮肤溃烂的情况。这对于平日就食生肉的鹦鹉来说,犹如一道自助餐啊。
“天哪,所以他们死后被啃食,竟然是鹦鹉饿了!”
“对,所谓三天不吃不喝,也不是什么尽忠行为,只是其他人送来的饲料,压根不合口。所以当棺材被打开,傅纪血肉露出;当飞回到朱家,闻到散发血腥味的朱承林,鹦鹉就再也忍不住了。”
二公子捂住嘴,恶心的直想吐。
谢宁轩帮弟弟顺了顺背,又道:“不过,别担心,鹦鹉虽然把他们啄的血肉模糊,但没那么血腥,它没吃他们的肉,所谓啃食,其实是错的。”
“你怎么知道?”二公子又干呕起来。
因为鹦鹉还活着。
山上两个盗墓贼毒死后,蛇虫鼠蚁也被毒死了。如果鹦鹉真的吃了傅纪的肉,鹦鹉也得毒死。
而在朱承林的阴祭台,地上丢着那么多肉,鹦鹉为什么没吃?因为它飞回去后,那些肉已经腐烂了,这就说明它也根本不吃腐烂了的食物。
棺材里的傅纪、飞回家看到的朱承林,都已经过了三日,尸体开始腐败。鹦鹉纵然循着血气啄了他们,但绝对没有咽下那腐败的人肉。
“哎呀妈呀,真恶心死了!”二公子脸色都白了,连连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好家伙,它憋着几天见到主人,就干这事!”
这事有什么稀奇吗?动物习性罢了。
但至于怎么飞回朱家?恐怕便只能推论了。
这只鹦鹉的确聪明非常,学舌极快不说,还会自己打开笼子。但它毕竟是动物,智商还是受到了限制。
盗墓贼说了,他带着鹦鹉回住处,是步行。而姓雷的也说,到北门茶庄一路到处都是人,就说明他也没坐车。可二公子不是啊,他在茶庄喝完茶买了鸟,是与友人登上马车来我家送给我的。
也即,鹦鹉清楚的看到了朱家到盗墓贼落脚处、再到北门茶庄的路,却被掩入马车中,并不知晓后续的行程。所以,在我家的时候,即便它打开笼子,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可到了北门茶庄,鹦鹉就认得了呀,就能循着来时的路,一路飞回朱家。却没想到,主人已经死了,还激发了它饥饿时的生理反应。
但鹦鹉就得被审判吗?
它做了什么?这一切,不管是骂名罪名,还是通阴阳的大帽子,不都是人类给它施加的吗?即便它真的吓到了人,不也是在模仿人类吗?
“可是、可是,”二公子吸一口凉气,“我还是觉得很诡异。鹦鹉认路?而且它打开笼子,都是偷偷的诶,没当着咱们的面打开,真是够奇怪的!”
是。
许是知道当着人面逃走会被抓,许是稀罕好奇新到的地方,许是想看看杀了主人的到底是什么人。鹦鹉没在第一时间逃走,回到朱家后,纵使描述再怎么可怖,飞走前的它,却也是发出了悲鸣声的。
这只鹦鹉,或许真的通人性吧。事实上,我家厨房也有生肉,但鹦鹉没有去吃。或许这只鹦鹉,是真的认主。
但这些,就只是猜测了。之后的岁月里,我们也再没有见过这只鹦鹉。
不管怎么说,案件终了,凶手也落网了,还是令人松了口气。
“嘿,羽书妹妹啊,”二公子朝我看过来,眼冒星光,“你真是不一样了!小时候虽然也聪明,可没见你这么稳重,这么心思细腻呀!嘿,我大青若是能效仿前同朝招收女捕快,你呀,或许还真是个好苗子。”
这夸赞若是在往日,也许我就喜滋滋收下了。可今天,“女捕快”三个字,就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再次捅刺着我不平静的心。
看出我神情不对的依旧是谢宁轩,他含着些忧色,先打发弟弟回去。
“行了,年考就在两天后,我准你参与查案,已经耽搁你太多时间了。现在诸事已定,神神鬼鬼皆是自扰,你也就别惶恐,赶紧回去温书吧。”
二公子撅撅嘴:“还回什么书院啊,都这么晚了,我明天再去得了。”
“不行,”谢宁轩语气淡淡,威压却不轻,“早起每每喊天喊地,你不自知吗?母妃又心疼你,每次都要你吃完早饭才出发,那到了书院得几时了?不许偷懒,没两日就是年考了。你若想来年登科,还不把年考好好练手?”
哥哥成绩太耀眼,二公子被训得没话说,只得不高兴的站起身,复又朝我看来:“那羽书妹妹,你也走吧,我送你回去。”
“且慢,”谢宁轩拦下了,“你去书院,与她家又不顺路。莫要耽搁了,赶紧回去。我也就走了,我送她回家就是。”
“你送啊?”二公子撇撇嘴,肉眼可见的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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