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甜妻娇又软,封总离婚后悔了》
沈知礼看着她,眼眸逐渐变得温润。
“小诺,我们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沈知礼的妈妈是缅国人,而他爸爸是华国人,12岁那年,妈妈因病去世后,他随爸爸回到华国,那个男人娶了新老婆,是个毒妇。
每天对他非打即骂,暗里多少次想要弄死他。
可他天生命硬,挺过一次次毒打和虐待,最狠的一次,那女人把他打到八根肋骨断裂,然后把他丢到后山喂狼。
他拼命爬到山下,没有葬身狼群,却面临高烧被渴死的命运。
就在他认命之时,一个女孩用自己羸弱的身躯拖着他到一个破屋,给了他一杯水,和一块面包。
之后几天,日日如此。
后来他回到那个家,杀了那个女人和人面兽心的父亲,开启了逃亡之路……
他回缅国找到舅舅,没想到舅舅把他贱卖给了科技园。
前身科技园并不是做现在这些事的地方,虽然是灰色产业链,但手还没伸到国外,就算是本地人被卖进去也是苦不堪言。
他在那摸爬滚打后,遇到了他人生中的贵人,就是“那位”不可说的人物。
他和疯狗、菲奥娜还有黑皮,都是“那位”培养出来的亲信。
“那位”让他摇身一变,成为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当然那些技能也是他实打实学来的。
后来他奉命去乡镇物色货品时,又遇到了那个女孩。
一眼,他就认出了她。
数十载的黑暗血腥的世界,突然降落一抹纯洁的暖色。
那种感觉比嗜血更让他兴奋。
他给自己塑金衣,成为女孩心中的天使。
另一面,他竭尽全力达到与“那位”约定的功绩,好带着她离开。
可等他回缅国处理事情后再回来,就发现自己珍藏的珠宝被人偷了。
他实在等不下去了,便出手把人夺回来。
既然到他身边,那么说什么,他都不会再放手,哪怕是死的,他也要强留。
沈知礼看着女孩那双清澈泅着水珠的眼睛,低哑说:“乖,你是我的,以后也不能离开我。”
林诺不明白自己跟沈知礼有什么命定的缘分。
现在的他,在她眼里,是实打实
的恶魔。
“知礼哥,我进去了。”林诺习惯性躲他。
毕竟他现在的眼神不大对劲。
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无知少女,以前沈知礼藏着的时候,她没看出来。
但在这里,他无需再藏,那种欲望都是直白的对她展示。
她很慌,也不知道还能躲多久……
门外。
来找沈知礼的菲奥娜站定不动。
想到刚刚男人眷恋的眼神,以及说要带女孩离开的话语。
菲奥娜嫉妒得眼都红了。
他从没用那种眼神看过自己,每一次他看她,都像是看一块垃圾和抹布。
这个女孩不能留了。
否则她就会永远失去阿坤。
菲奥娜眼底闪过一抹阴翳,转头前往疯狗的住所。
深夜。
林诺睁着两只大眼睛,根本睡不着。
这里靠近园区,但旁边就是一条商业街,还挺繁华。
这些都是她从阿丽口中听来的,如果她能伪装一番,去商业街拼一拼,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商业街里有很多当地老百姓,只要她能给钱,转几趟车,就能到达大使馆。
不过路途遥远,路上的危险不是钱能解决的。
她心里盘算着事,翻来覆去睡不着。
突然,她听到门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心不由得提起来。
这么晚了,难道是沈知礼?
可阿丽不是说他今晚不回这里?
她握紧枕头下藏着的筷子,自打上次刺杀失败后,沈知礼对她看管很严格,所有可能成为利器的东西,都被收起来了。
这是她趁着阿丽不注意藏的。
门被打开。
进来一个身影,十分的高大健硕,林诺因为一直睁着眼,已经习惯了黑暗。
一下就认出来人是“疯狗”!
她见到疯狗就想到之前他那些血腥的玩法,身体控制不住的发抖。
疯狗近前,直接掀开被子,看到床上缩起的一团。
借着窗户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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