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刘辩,三兴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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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辩在太学留下的策试之法终于迎来了开花结果的一天。
对于刘辩借着五州的基层官吏以辞官的方式威胁朝廷的机会,要求在郡县通过策试的方式不论出身选拔基层小吏,总体上朝臣们的反对声音很小。
偶有反对的,也是以德行之类的理由。
总体上,朝臣们也怕对抗刘辩的要求会被天子疑心与某些无君无父之人勾连。
那些辞官之人远在地方,他们可都在雒阳,而且大都一家人整整齐齐。刘弘的殷鉴不远,他们可赌不起。
至于州郡以策试取吏的危害?且不说策试还未涉及到郡吏这一层,就算涉及到了,又能怎样?
害怕自家子弟通不过策试?不存在的。经学,从来都是阀阅豪族的立身之本。
总有些人将科举的功劳挂在兆古一帝身上,夸大科举对于世家门阀的削弱作用,甚至认为兆古一帝因为设立科举制违逆了世家门阀的利益,所以才遭受的背叛,全然无视了兆古一帝在时对于参与科举资格的限制。
实际上,哪怕是终唐一代,科举仍是官僚与世家的欢乐场。
唐代进士中出身有史可考的,寒门仅占15.9%,虽然时代背景不同,可这份数据比起汉代孝廉的24.4%还是差了不少。
唐代科举制削弱世家大族的作用与其说体现在考试内容上,不如说是在考试地点上,尤其是进士科,因为“投卷”的存在,考生们提前从家乡赶到长安久住几乎成了潜规则,考上之后进士们也无法回到家乡为官,所谓“少小离家老大回”便是如此了。
——将世家最杰出的人才与其家乡在地理上分开,这才是科举制最重要的影响。
而寒门子弟能够真正在科举上发光发热,还要等到宋朝。
总体而言,刘辩的谋划很顺利的开展,尚书台很快就梳理起了执行方案。
但对于选拔县吏和乡吏是否需要到州一级的策试,尚书台仍有些疑问。
为此,尚书仆射盖勋带着一些不同意见拜见了刘辩:“陛下,昔日取县吏及乡吏,多是县令县长之权,往往县中长吏考察完品行才能之后,便可予以上任。若至郡中考核,部分县治虽远,却远地有限,可若是再算上州中,其中的路途之远,时间之长,须得慎重。”
刘辩也知道自己一个人的考虑必然会有粗疏之处,遂询问道:“卿有何策?”
盖勋说道:“以臣愚见,以两次策试取吏并无不妥,毕竟此前太学生已经经过一轮擢选了,只不过应将第一次策试放在县中,第二次放在郡中为佳。”
刘辩最初的想法是担心郡中谋私,多加一道州中的策试流程,就意味着多一层保险。否则,全由郡中决定,岂非将原本就被郡中侵占许多的县乡权力进一步交给郡国?
可盖勋的解决方案并未涉及到刘辩的关切之事,刘辩遂问道:“如此,郡国权力是否过大了?”
盖勋当时在尚书台中与内臣们讨论过这个问题,不假思索地答道:“陛下此前有意重振郡国之学,还特意遣前将军至各郡国巡视,收效甚好。臣与尚书台众臣商议,私以为不若以郡国文学参与到第二次策试之中,以显重视,而以郡中监察从事督之,州刺史亦有权察之。”
“至于首轮策试,则由县中判定,并限定名额,至于郡中,则主要探查有无弄虚作假者,少行黜落之事。如此,避免郡中过度插手县中之事,无需忧心郡国继续侵占县中之权。”
刘辩颔首,这的确是个妥当的方法。就算是后来的科举,县试也多由本县县令主持,至于小吏,更不用提了。
现在的办法相当于直接将策试变成了初试和复试,并在初试就直接限定名额。
刘辩想着,此法约莫还有一桩好处——减少了参与乡吏县吏选拔的沉没成本,这样,初次落榜生付出的并不多,也不至于生出多少怨恨。而付出更多的二次落榜生,复试不过,则更该反思自己了。
落榜生的破坏力可不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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